1.4 研究对象有关概念及范畴界定

1.4.1 集团公司

1.企业集团

要弄清集团公司的概念,需要先界定与之密切相关的企业集团的概念。自从20世纪80年代初“企业集团”这一概念进入我国经济生活,理论界就从不同的角度对其概念展开了深入的研究,提出了众多的“企业集团”的定义,但在1998年4月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的工商企字[1998]第59号文件《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下达以后,对于企业集团的理解趋于一致,基本上是围绕政府对企业集团所下的定义给出的概念上的解释性说明或概括性表述。该文件的第三条规定定义了企业集团的概念:“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可见,企业集团是一个具有经济联系的企业联合体,并不是一个法律实体。

2.集团公司与企业集团的关系

关于集团公司与企业集团的关系,于新循(2001)从法律角度,阐述了企业集团结构的多层次性:“就组织机构而言,一个发育成型的企业集团一般可概括四个层次,即核心层、紧密层、半紧密层和松散层。其中,核心层是一个控制企业,也称集团(母)公司(集团公司为独立法人,不同于公司集团,即企业集团),往往表现为一个大型或巨型企业。”[[134]集团公司处于母公司的地位,为企业集团的核心层,集团公司对紧密层企业的控制主要通过股权控制的资本手段或合同控制等非资本手段直接或间接控制作为其子公司、孙公司;集团公司与半紧密层企业因彼此参股关系但未达控股程度而形成相互不具有完全控制的关系;集团公司与松散层企业主要通过合同形式而形成一个相对长期、稳定的生产经营协作关系。可见,企业集团不是法人,从法律上不能以企业集团名义签订合同及从事经营活动,而集团公司一定是独立法人,作为母公司,是企业集团的核心层。

需要说明的是,集团公司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集团公司是指有控股关系的母子公司的总称,狭义的集团公司即指居控股地位的母公司。上述从法律上透析的作为一个独立法人的集团公司均指的是狭义的集团公司。但是,从本书的研究对象来看,由于集团管理范围为广义的集团公司,管理信息化风险控制的责任主体包括被控股的子公司,因而本书采用广义的集团公司概念。

3.集团管理范围、组织者与本书研究对象的关系

企业集团有一个重要标志是统一管理,统一管理是企业集团存在的必要条件,如果没有统一管理,企业集团就不能发挥获取整体利益的优势,组建企业集团也没有任何意义。

关于企业集团内哪些企业纳入集团管理的范围,汤谷良(2004)认为,对于母公司参股投资的企业,由于母公司“对这类公司的控制力远远不如控股企业,在技术上看,这类企业不能成为企业集团成员,但是由于参股企业往往与其他控股企业或母公司存在生产经营上的关联,因此,将其纳入企业集团范围(但不纳入集团管理范围)也是可行的”,[72]即纳入集团管理范围包括了核心层企业和紧密层企业,不包括半紧密层企业,当然更不会包括与母公司主要通过合同形式而形成一个相对长期、稳定的生产经营协作关系的松散层企业。

关于集团公司的母公司对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内容,郭全中(2004)认为应该包括战略管理、依法进行的基本制度层面的统一管理、产权管理、投资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研究与开发管理、营销管理。[85]

此外,胡宗良、臧维(2005)的研究表明,早期,国内关于企业集团的研究一般是从整个集团的角度来进行的,谋求企业集团内所有企业的效益最大化,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今天,我国的市场经济体系已基本建立,企业集团内各个经营主体多为独立法人实体,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情况越来越多,企业集团的利益主体随之多元化,以企业集团所有企业利益最大化作为经营目标已不能反映现实情况。尽管企业集团中存在其他独立受益者,但主要的利益相关者无疑是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利益最大化一般也就成为企业集团的行动目标。集团公司可能只是企业集团的部分所有者,但它一定是企业集团的组织者、推动者和操纵者,一般采取控股型母子公司组织体制来逐层控制集团内的其他企业。[95]在这种情况下,从集团公司出发研究企业集团将是一个更适当的角度。

从本书的研究对象来看,管理信息化作为一种强有力的管理支持手段,对于企业集团而言,管理信息化的管理范围应与前述的集团管理范围一致,一般不会包括企业集团范围内的半紧密层和松散层企业。加之集团公司作为企业集团的组织者、推动者、操纵者和利益代表,一般也自然成为管理信息化的组织者和推动者。综上所述,本书标题更适合采用“集团公司”一词。

1.4.2 管理信息化

与管理信息化密切相关的概念有信息化、企业信息化、管理信息系统、企业资源计划和会计信息化等。

1.信息化

“信息化”的概念最早产生于日本,1963年1月,日本学者梅倬忠夫在《信息产业论》一书中描绘了“信息革命”和“信息化社会”的前景,预见到信息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将会引起一场全面的社会变革,并将人类社会推入“信息化社会”。1967年,日本科学技术和经济研究协会在研究经济发展问题时,依照“工业化”概念,正式提出了“信息化”概念,并从经济学角度下了一个定义:“信息化是向信息产业高度发达且在产业结构中占优势地位的社会——信息社会前进的动态过程,它反映了由可触摸的物质产品起主导作用向难以捉摸的信息产品起主导作用的根本性转变。”[121]

在我国,“信息化”一词的广泛使用是在实行改革开放、确立现代化目标这一大背景下发生的。关于信息化的表述,在我国学术界和政府部门曾作过较长时间的研讨。最近的对“信息化”概念较为正式的界定,可参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06年3月印发的《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其叙述如下:“信息化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发利用信息资源,促进信息交流和知识共享,提高经济增长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历史进程。”[142]这一表述与以前的概念相比,更明确地强调了“充分”应用信息技术所造成的“转型”,而不是简单泛指引进、应用过程或笼统的“现代化”。

信息化包括信息的生产和应用两大方面。信息生产要求发展一系列高新信息技术及产业,既涉及微电子产品、通信器材和设施、计算机软硬件、网络设备的制造等领域,又涉及信息和数据的采集、处理、存储等领域。信息技术在经济领域的应用主要表现在用信息技术改造和提升农业、工业、服务业等传统产业的企业上。

2.企业信息化与企业管理信息化

信息技术在经济领域应用的主要代表就是企业信息化,企业信息化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信息化程度的重要指标。企业信息化的实质是企业全面实现业务流程数字化和网络化,并影响企业管理、生产和经营活动,转换企业经营模式,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过程。企业信息化包含的内容非常丰富,包括: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机辅助制造、企业管理的信息化等。其中,企业管理信息化是企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企业管理信息化,通常是指“将企业的生产过程、物料流动、事务处理、现金流动、客户交互等业务过程数字化,通过各种信息系统网络加工生成新的信息资源,提供给各层次的人们观察、了解各类动态业务中的一切信息,以做出有利于生产要素组合优化的决策,企业资源合理配置,以使企业能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竞争环境,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的动态过程。[71]

3.企业管理信息化与管理信息系统(MIS)、企业资源计划(ERP)的区别与联系

MIS一词最早出现在1970年,由Walter T.Kennevan给它下了一个定义:“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在合适的时间向经理、职员及外界人员提供过去的、现在的、预测未来的有关企业内部及其环境的信息,以帮助他们进行决策。”[129]这个定义没有强调其手段一定是基于计算机的,随着计算机及网络通信技术的发展及广泛应用,现代MIS是一个以人为主导,以计算机硬件、软件、通信网络及其他办公设备为基本信息处理手段和传输工具,进行管理信息的收集、传递、加工、储存、使用、更新和维护,为企业外界人员决策、内部各层决策、控制及运作提供信息服务的人机系统。其基本功能包括数据处理功能、计划功能、控制功能、预测和决策功能。

ERP是由美国著名的计算机技术咨询和评估集团Garter Group Inc.提出的一整套企业管理系统体系标准,其实质是在MRPII(制造资源计划)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而成的面向供应链的管理思想;是综合应用了C/S(客户机/服务器)、B/S(浏览器/服务器)、关系数据库结构、面向对象技术、网络通信等信息产业领域的技术成果,以ERP管理思想为灵魂的软件产品;是整合了企业管理理念、业务流程、基础数据、人力物力、计算机硬件和软件于一体的企业管理信息系统。[138]

这三者的区别与联系可以简单地表述如下:MIS是一个人机系统,不同的MIS覆盖的范围及应用的深度不同,因而MIS具有不同的广度和深度(或不同级别、层次);ERP是一种管理思想,依托于ERP管理软件产品,属于某一较高层次的企业管理信息系统;而企业管理信息化则是一项永远没有终点的动态过程,在此过程的各个阶段,会使用各种不同级别或层次的MIS,在其中的某一阶段会涉及实施ERP。

4.企业管理信息化与企业会计信息化

(1)其对应静态概念的区别与联系。企业管理信息化与企业会计信息化都属于动态的概念,它们映射的静态概念分别是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和企业会计信息系统。因此,要区分动态的概念,就需要区分其静态的概念。从范围上看,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包括企业会计信息系统,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主要子系统包括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生产(制造)管理信息系统、客户关系管理信息系统和会计信息系统,因此,企业会计信息系统是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最重要的子系统之一。[138]

(2)从我国企业管理信息化的实践发展历程来理解其区别与联系。我国企业管理信息化的实践发展道路可大致分为两种。第一种是我国一些大型企业于20世纪80年代初曾花大力气引进以MRP(物料需求计划)为代表的国外先进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开始应用MRP系统。以求提高企业的生产制造管理水平,达到“既要降低库存,又不出现物料短缺”的目的。90年代,国家高技术研究民展计划(363计划)CIMS应用示范工程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我国制造业应用MRPII系统的进程。随着企业应用MRP/MPRII的深入,人们又提出了新的问题,他们希望管理信息系统在处理物料计划信息的同时,能同步处理财务信息。也就是说,企业要求财务会计系统同步地从生产系统中获得资金信息,并随时控制和指导生产经营活动,实现资金流与物流的统一。他们走的道路可表示为:“MRP—→MRPII—→ERP(全面企业管理信息化阶段)—→企业间管理信息化阶段—→全程电子商务阶段。”[133]

我国绝大部分中小企业和一部分大型企业走的是另外一条路,在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起步,为了提高会计核算的效率与准确度,开始采用会计软件来代替人工作账,并由此开始了“会计电算化”的历程。不久,企业便不满足于这种事务型的会计核算软件,随着经济的改革与发展,会计仅仅局限于报账、算账的核算职能已不能满足企业需要,会计的管理职能成为企业的内在需求,于是,他们开始应用管理型的财务软件。从1997年开始,一些企业又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新的需求:将财务管理与监控职能扩展到销售、采购等业务环节,实现财务核算、控制与进、销、存业务的事务处理一体化。在大多数企业的心目中,集财务、分销、生产等管理于一体的管理软件能解决他们遇到的管理难题。他们走的道路可表示为:“会计核算信息化阶段—→财务管理信息化阶段—→财务业务一体化企业管理信息化阶段—→全面企业管理信息化阶段(ERP)—→企业间管理信息化阶段—→全程电子商务阶段。”[128]在我国,会计信息化的概念正是在这一背景下由会计电算化的概念发展而来的,会计电算化这一概念只包含了第一阶段,即会计核算信息化阶段的建设内容,而不能涵盖第二阶段及之后各个阶段的建设内容,因此,会计电算化概念发展成为了会计管理信息化(简称会计信息化),尤其是到了第三阶段及以后各个阶段,会计信息化已不再是孤立的动态过程,而是与整个企业管理信息化密不可分,会计信息化已融入管理信息化。

1.4.3 风险控制

与风险控制密切相关的概念主要有内部控制、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对于这三个概念之间的关系,谢志华(2007)从历史和逻辑的统一中论证了三者就其实质而言是相同的,都属于企业管理的范畴,它们都是为了进行风险控制,都是基于对风险进行控制而产生的。

笔者很赞同他在文中提出的观点:“按照历史演变的时间顺序,先有内部控制,而后出现公司治理,最后提出风险管理。”它们“都是为了控制企业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而产生的”,“在早期的企业中,由于群体劳动和分工的结果,为了保证财物的安全,在企业内部实行了相互牵制”,“伴随企业由自然人企业向公司制企业过渡,企业的组织层次发生变化,相应的风险控制也由员工层次向经理层、董事会以至股东大会转换,风险控制也由内部控制发展为公司治理”,“由于风险容忍度的形成,风险控制就不仅仅是让风险不能发生,而是在一定的条件下允许存在一定的风险”,这样就需要“把风险本身作为一个特定的要素进行管理,就必然涉及风险管理目标的设定(风险容忍度)、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一个完整的风险管理过程。”[122]他在文中提出了一个三者整合的框架,如图1-3[122]所示。

图1-3 内部控制、公司治理、风险管理的四维整合框架

资料来源:谢志华.内部控制、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关系与整合[J].会计研究,2007(10):39-45.

在这个三者整合的风险控制四维框架体系中,以风险控制为主线,以全员、全要素、全过程的风险为控制内容,以COSO(美国反欺诈财务报告全国委员会的发起组织委员会)《企业风险管理——整体框架》的风险管理过程为控制方法,构成了一个完整的风险控制的有机整体。正是由于这个框架的完整性和清晰性,本书对实证研究内容在逻辑主线上的安排参考了风险控制的四维整合框架。

1.4.4 对研究对象的几点说明

1.从管理信息化的特点来看

管理信息化是一项没有终点的动态工程,是一项遗憾工程。没有终点意味着持续性,意味着业务的发展变化、管理的发展变化、信息技术手段的发展变化都会引发管理信息化的新任务。遗憾工程则意味着管理信息化不可能是一项一蹴而就的工程。

以上特点决定了对管理信息化风险控制的分析具有层次性:总体上要区分管理信息化的发展阶段,分部上要区分从管理信息化某一特定阶段需要经历的建设步骤,具体上要区分各步骤的具体环节。

2.从风险控制的内容来看

管理信息化对于集团公司而言是一把“双刃剑”,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方面是它会给集团公司带来新的机遇或利益,并可成为集团公司加强风险控制的有效手段,这时,管理信息化是集团公司风险控制或获取利益的手段;第二方面是管理信息化本身给集团公司带来风险,这时,管理信息化是集团公司风险控制的对象。由于第一方面的内容主要属于IT价值管理研究领域,本研究范畴限定在第二方面,即管理信息化是集团公司风险控制的对象。其中,第二方面的控制又包括两项内容:第一项内容是对管理信息化动态过程的风险控制,第二项内容是对管理信息化系统相对静态状态的控制。

此外,管理信息化的投资效果评价(或管理信息化的绩效评价)主要是针对投资风险方面的专门研究,由于对这一研究问题的方法不同于其他风险的,已属于另一专门的研究领域(IT价值管理研究领域),因此,本书不将管理信息化的投资效果评价纳入研究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