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开发性金融与PPP的契合性

(一)结构上的契合性:组织增信

PPP是基础设施领域产生的制度创新,并且目前已经发展到覆盖大多数的公共产品和社会福利等社会基础设施,而开发性金融的经营目标是集中资金支持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建设,并对所投项目在资金总量和资金结构配置上负有宏观调控的职责,其经营原则是不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同时,开发性金融的经营基础是国家信用,通过国家信用筹集资金,在发放贷款的同时,致力于推动市场建设和制度建设,以实现政府政策目标为己任。

(二)时间上的契合性:中长期投融资

PPP项目期限相对较长,少则3-5年,多则20-30年,一般的商业金融机构提供的资金期限较短不能与项目所需的长期借款匹配。开发性金融机构以国家信用为基础,从事中长期投融资业务,因而PPP项目可以通过社会资本和开发性金融的中长期信用解决基础设施领域的资金不足以及资产负债不匹配的问题。

(三)内容上的契合性:降低市场交易成本

开发性金融通过信用建设,即国家信用、政府信用、开发性金融机构的信用为企业增信,在市场与政府之间搭建了沟通的桥梁,促进信息的有效传递,帮助政府、PPP项目、社会资本等利益相关者之间有效传递信息,降低市场中的交易与沟通成本,增强彼此互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