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通过信托实现PPP项目的融资

一、信托的概念

现代信托源于英国法律上的“Trust”,汉译为信托。中世纪时,宗教信徒为了规避国王亨利三世制定的《没收法》对于其将土地财产遗赠给教会的限制,便不再直接将土地遗赠给教会,而是将土地转让给他人从而使教会受益,这种做法要求转让方与接受方之间存在信任基础,因此被称为“信托”。

根据我国《信托法》第2条的规定:“本法所称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可见,信托制度是一种财产管理、处分制度,它包含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三方主体,由受托人基于委托人之信任,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或处分,但是其管理或处分行为受特定目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