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协调员
协调员是参与式林业政策过程中一个特别的角色。他能够被所有相关利益者群体所接纳,严格保持中立。受发起机构的委托或聘用,推动参与式林业政策过程的进行。在整个过程中,他没有决策的权力,协助各相关利益群体代表一起分析问题,寻求方案和作出决策。协调员可分过程协调员和内容协调员两类(见表3-1)。过程协调员只关注程序本身,而内容协调员需要懂得林业政策方面的知识,理解并协助相关利益者共同在政策内容上作出全面的规划。
表3-1 协调员的类型及其职责
政策发起机构应优先寻找过程协调员。协调员受发起机构的委托,与发起机构一起共同开展相关利益者分析,寻求合适的利益相关方的代表参与到政策过程中来。他需要为弱势群体,尤其是林农寻求专家的支持,并协助林农或林农组织寻求合适的代言人,提高林农代表参与林业政策过程的能力。一般来说,代言人来自大学、科研单位、代表林农利益的NGO,并精通这项林业政策内容。协调员可以协助林农和代言人一起开展参与式林业政策调研,组织林农参与林业政策问题研讨会,协助林农熟悉参与式林业政策过程的方法和活动。
协调员需要与发起机构人员一起共同设计参与式林业政策程序、方法,并测算财政需求和其他必要的支持,以便发起机构筹集资金和其他资源来开展参与式林业政策工作。协调员是各类研讨会的协调人,创造出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环境保障并鼓励所有相关利益者代表的充分参与。控制参与式林业政策进程和其中每一项活动,防范强势群体主导这个进程。保障整个进程聚焦于政策问题,防止把政策议题过分扩大。框图3-1是菲律宾社区林业政策改革协调人的任务书,从任务书可见,所骋请就是一个过程协调人。而在有些国家,如非洲国家,中亚国家,需要聘请综合性的协调员,开展一项参与式林业政策过程,其协调员不但具有过程协调员良好的素质,同时也需要对政策有充分的知识。
框图3-1 菲律宾社区林业政策改革协调人任务书
1.与参与式林业政策过程小组共同设计菲律宾社区林业政策改革过程程序、方法,并设计工作计划书;
2.为相关利益者参与和沟通提供桥梁;
3.明晰政策过程目标、预期产出、采用的方法;
4.与利益相关者共同制定基本的规则和日程,并达成共识;
5.鼓励所有成员的充分参与,防止任何人主导政策过程;
6.保持不同角色之间的交流顺畅而自然;
7.保证所有角色聚焦于政策焦点,防止偏离主题。
(资料来源:FAO,2010)
一项参与式林业政策过程,因政策内容复杂性不同而有长有短,往往历时半年,甚至数年时间。对于比较复杂的林业政策,则需要聘请多名协调员,包括过程协调员和内容协调员。这些协调员一般来自咨询公司、NGO、大学、研究所。发起机构可以与这些机构签署“一揽子”的协议,聘请作为协调机构,挑选合格的协调员,开展参与式林业政策过程工作。
来自国际发展援助机构、技术咨询公司的欧美籍人士,大凡自称为参与式林业、农用林业、乡村发展、林业政策专家,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最擅长的工作就是协调员。这些人周游列国,拥有丰富的履历,精通异文化环境下与不同领域、不同背景的人士沟通。在菲律宾、泰国、尼泊尔、印度尼西亚、印度等亚洲国家,肯尼亚、刚果等非洲国家,哥斯达黎加、巴西等南美国家,国际发展援助组织活动十分活跃,也是国际发展援助机构、国际咨询机构的总部或区域中心。在这些国家,受这些国际专家的影响,培养了一批精通参与式林业政策过程的协调员。
中国的情况较为特殊,国内几乎找不到一个合格的参与式林业政策协调员。而那些自称参与式林业、农用林业、乡村发展的国际协调员对在中国这样的大国工作很不适应,加上对中国文化、政治、经济、历史和人文环境缺乏了解,缺乏自信,因此,联合国粮农组织、联合国森林论坛、世界银行推动参与式林业政策过程在中国的发展十分缓慢。其原因之一就是缺乏一个合格的协调员群体。我国林业政策领域需要着力培养一批合格的协调员。框图3-2提供了协调员素质要求清单。
框图3-2 参与式林业政策过程协调员的特质要求
1.接受过协调员的专业培训;
2.不是利益相关者之一;
3.无偏见,鼓励和推动相关利益者代表参与会议,并自由表达观点;
4.理解参与式林业政策过程的概念、理论,精通参与式方法和工具;
5.包容并认同所有人都有能力参与到林业政策讨论中,能管理强势和弱势利益相关者代表,并使整个过程体现公平和均衡;
6.尊重每一个人的言论,即使你认为是错误,认识到人是在错误中学习和成长的,所谓失败乃成功之母;
7.思维敏捷,能够迅速意识并确认不同利益者存在的分歧,通过适当的手段让相关利益者寻求缓解冲突、达成妥协,而绝不是回避矛盾;
8.不要相信专家可以作为弱势群体的代言人,能够推动弱势群体表达自己的声音。
(资料来源:FAO,2010。根据我国实际作了部分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