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适用问答
- 李显冬 王梦茹编著
- 261字
- 2021-05-08 19:39:34
(四)不经公证需经核查的事项
如果以上的一些事项未经公证,按照以下方式核查确认后可以作为登记依据:
一是继承等相关申请材料需要经全部法定继承人共同确定或者由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认,如果继承涉及法定继承人过多或者是存在关系不和的现象则很难证明,所以公证可优先考虑。
二是自然人处分不动产,委托他人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如不能对委托进行公证,需要由自然人和被委托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的见证之下进行委托。
三是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父母以外监护人的身份代为处分不动产的,经基层组织或人民法院指定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