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适用问答
- 李显冬 王梦茹编著
- 185字
- 2021-05-08 19:39:24
(二)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主体所持有的权利证明文件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指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对不动产情况进行审查、登记后,颁发给不动产权利人用于证明其享有不动产权利的证书。不动产权属证书可以作为某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据,当事人之间发生权属争议时,一般情形下可以依据不动产权属证书来解决纷争,确认权利。另外不动产权利人在进行交易时,可以将不动产权属证书作为其所享有权利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