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重生
- 年代文重生女主觉醒后
- 乌夜有雨
- 2754字
- 2025-03-08 19:55:59
“我告诉你李明月,这婚你不想结也得结!”
女人愤怒地指着面前的女儿,面上不见一丝疼爱,只有无尽的厌恶。
似乎,不是她的女儿,而是她的仇人。
李明月却见怪不怪,周芳有多恨她,她是知道的,也体会过很多次。
她毫不怀疑要是能重来一次,周芳一定会生出来就把她掐死。
不过很可惜,对方没有重来一次的好运气,而她,却真的重来一次了。
李明月甚至饶有兴致的盯着周芳发怒,像看猴子一样看她撒泼。
好歹上辈子也经历过一次了,也算有点经验。
李明月翻了个白眼,冲她伸手并说道:“别喊了,想把我嫁给傻子也行,彩礼分我一半。”
周芳瞬间卡壳,她正骂的激动,怎么也想不到这人犟骨头的女儿会松口。
一时间,她的脸色都不知道该怎么摆了。
“周家的情况你也知道,一个傻子一个老婆子,我要是嫁过去过什么日子你也清楚。
除非你给我一半彩礼钱,否则,哪怕是死,我都不可能嫁过去的。”
李明月说完冷笑一声,一脚踹开旁边的凳子,凑到亲娘跟前,平静中透着疯狂:
“我要是活不下去,一定会拉着你和弟弟一起死的。
我李明月,说到做到。”
周芳后背一冷,突然打了个哆嗦,横眉竖眼地盯着这个同前夫生的孽种,纠结了许久,终究还是同意了。
“行,给你一半也不是不可以,但是你必须给我老老实实嫁过去!”
李明月对这个警告不屑一顾,勾了勾唇一言不发地转身回了房间。
一个非常破旧的小房间,漏风的窗户,掉土渣子的墙还有桌上的塑料红镜子,这就是李明月住了将近有十三年的地方。
比起被逼着嫁给傻子,李明月更在乎的是自己重生时脑海中看到的那本小说——《重生六零:我的知青老公》
女主角是她。
男主角则是前世被她嫌弃翻不了身,于是一脚踹开的前任对象——卫华。
哦,不对。
准确的说,重生的这一世也是如此。
眼下正是1965年夏,十八岁的李明月在一个月前,因为偷看对象卫华和他父母的信件,断定他这辈子很难翻身,于是找了个理由便单方面的分手了。
那个时候的她哪知道两年后,卫华是她再也高攀不起的首都贵公子。
而她嫁给了镇上的混混,一辈子待在安市,直到丈夫意外出事,她受不了打击精神恍惚被车撞了,死在了卫华面前。
这就是李明月的前世。
如果没有看到那本书,那么她对卫华是很感激的。
毕竟在临死前,是他替自己收敛尸体安排后事的。
鬼知道一个死人为什么会看完这一切才转世。
现在李明月知道了,因为这都是剧情设定。
因为她命中注定要重生,要对卫华感激不尽并后悔万分,这辈子要追在对方身后任劳任怨付出所有,做世人眼中的“恩爱夫妻”。
荒谬!
太荒谬了!
李明月死死地盯着镜子中的自己,那双莹润透亮的杏眸布满了红血丝,仿佛下一秒就要流出血泪来。
“为什么呢?”李明月伸手握住镜子,用力到指骨泛白,满腔怨恨地想:
原来她最爱的丈夫就是因为这么可笑的原因被迫“死亡”的。
只是因为她要“重生”,要后悔?
凭什么!
李明月多想不管不顾的质问,可她能问谁呢?
此刻,别说感激卫华了,她都恨不得上辈子尸体臭在路上也不要对方帮忙。
如果说这该死的剧情和命运让她恨得牙痒,那作为她命中注定丈夫的卫华,也让李明月如鲠在喉。
没有人在意识到自己像提线木偶般被操纵人生后,还能笑的出来。
起码李明月不能。
她原来多嫌贫爱富啊,还虚荣,还自私……
但是现在,她就是世界上最贫贱不能移的女人。
正想的入神,突然墙那边有人小声地喊:“明月,你在吗?”
李明月使劲眨了眨酸涩无比的眼睛,擦了擦眼角的泪珠,亲自走过去掀开那层布。
就住在她隔壁的好姐妹冬花弯腰钻了进来。
任谁也想不到,李明月竟然把墙凿了个大洞,平时就用一块破布钉着。
反正家家户户都习惯拿不用的报纸和布钉在墙上用来挡土。
冬花顾不得拍拍身上的土,第一时间关心朋友:
“明月,我听到你妈又骂你了,她是不是又逼你了?”
李明月拉着她坐下,无所谓地表示:“她恨不得把我论斤卖了,逼婚算什么。”
冬花着急啊,她生怕周芳把好朋友嫁给傻子,那样的话一辈子就算完了。
“明月,你没找卫华吗?他怎么说?”
作为对象,有义务帮女朋友解决问题。
闻言,李明月却头疼地抓了抓头发,一想到卫华就烦:
“我哪有对象啊,已经分了。”
冬花猛地震惊地睁大了眼睛,怀疑人生道:
“分了?你不会真要听你妈的话,嫁给隔壁村的大傻子吧?”
卫华可是知青院最好看的男人了,还聪明,爱干净……
真是打着灯笼都找不着,冬花别提多羡慕李明月了,结果她竟然说分就分了。
冬花着急地盯着好姊妹,一脸严肃,“我真的劝你慎重,卫华一看就是个有本事的,还有文化,比傻子强一千倍。”
李明月看向认真的好友,重来一次,她明白对方说这话是真心的。
前世,除了林瑾,她也唯有冬花一个好朋友。
脑海中浮现自己死后冬花差点哭撅过去的样子,李明月忍不住眼眶一红。
感动夹杂着酸涩,让她情不自禁的伸手抱住了好闺蜜。
被抱得一脸懵的冬花轻轻拍着她的背,十分担忧地问:“明月,你是不是有心事啊?”
“没有。”李明月吸了吸鼻子。
“嗯?”冬花可不信,她第一次见到明月这么脆弱。
“好吧,是有点。”李明月松开手,一脸沉重的扬起笑容,却不知道自己笑的比哭还难看。
冬花拍了拍胸膛,十分义气道:“说吧,好姐妹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我爱上别人了。”说完,李明月强调道:
“我这辈子,除了他,谁也不要。”
冬花睁大了眼睛,说出了心里话:
“你终于还是被气疯了。”
这可比她听到李明月和卫华分手还要震惊一百倍。
李明月这个没心没肺的家伙,竟然也能说出这样的话?
不是说只图条件不图人,以后一定要找个有钱的男人吗?
“等等,”冬花一把捂住她的嘴,怀疑地盯着她,“你妈说的该不会是真的吧。”
李明月:“什么?”
冬花扯了扯嘴角,面无表情:“当然是你脑子有病这件事了。”
“滚!”
“好吧不开玩笑,你说的那个别人,该不是隔壁村那个傻子吧?”冬花是真的担心了。
“怎么可能。”李明月低头扣了扣磨出毛的袖口,想到林瑾,她眼中划过一抹深深的思念。
“等有机会我介绍给你。”李明月小声道,“你一定会认可他的。”
前世,冬花对林瑾的评价可是非常的高,经常夸她眼光好。
只是一回想到前世经历的那一堆糟心事,还是有些头疼的。
前世她为了不被周芳给卖了,逼不得已答应以后给同母异父的弟弟李光买个“工作”。
还被逼签了字据。
那时候到底年纪小,经验不足,那张字据说什么这辈子她都不会再签了。
李光那小王八羔子,管他去死!
想吸她的血吃她的肉,做梦!
“冬花,过两天隔壁村的傻子就要来提亲了,周芳那女人为了逼我嫁人,已经答应给我一半的彩礼了。”
“但是,这还不够。”李明月抬头,可怜巴巴地瞅着好闺蜜,“所以,我最好的朋友,李冬花小姐,你能帮我个忙吗?”
冬花不用想都知道她憋着坏呢,而自己又要被坑了。
虽然有点担心,但还是败在了李明月那张漂亮的脸蛋和楚楚可怜的杏眸上,装作一脸勉强的样子说:
“那就……再帮你一次。”
“我就知道你最好了。”李明月一脸感动,嘴巴跟抹了蜜一样甜,“我们要当一辈子的好朋友。”
于是被哄的眉开眼笑的冬花就这样在李明月一声声最好的朋友中,答应了去偷户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