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六经为病传变

六经为病不外正邪斗争的进退变化,然正气有强弱之分,邪气有微甚之别,因而就有传经与不传经的问题。

一般地讲,凡邪气由表入里,由阳入阴,属于邪盛而病进;若正气抗邪有力,能拒邪外出,由里出表,或由阴转阳,属于邪衰而病退。但是,是否传经,在于正气的盛衰和治疗、护理是否得当,其中尤以正气的抗邪能力为先决条件。

辨病邪传变,对治疗和预防都有现实意义。其辨认方法,正如论中所说:“伤寒一日,太阳受之,脉若静者,为不传;颇欲吐,若躁烦,脉数急者,为传也。”接着仲景又说:“伤寒二三日,阳明、少阳证不见者,为不传也。”他说明了分析传经与不传经,要从其脉证变化入手,而不是按六经顺序自然发展入手,更不是日传一经,以日而计传经。

邪气传经的形式,归纳起来有三种情况:

1.一般传经

如太阳之邪或传阳明,或传少阳。

2.表里传经

如太阳之邪,内传少阴;或少阳之邪,内传厥阴等。

3.越经传

如太阳之邪,不传阳明、少阳而传于太阴等。一般传经以外,若其人脏气不足而又有“直中”之说。病邪不经太阳、阳明、少阳而开始发病即见少阴证候,就叫做“直中”。这主要是由于阳气虚衰,抗邪无力,邪气长驱直入而直接中脏所致,所以,它比以上的传经之病更为严重。

除了传经以外,还有“合病”与“并病”。对于合病与并病的情况,丹波元坚说:“合病并病者,表里俱病是也。方其感邪,表里同时受病者,谓之合病。表先受病,次传于里,而表邪犹在者,谓之并病。合病则剧,并病则易,此合、并之略也。”以上丹波元坚的话,突出说明了“合病”与“并病”的各自特点。

由上述可见,凡两经、三经同时发病,不分先后次第的叫“合病”。合病多为原发。

合病共有四种,分别为:太阳阳明合病、太阳少阳合病、少阳阳明合病、三阳合病。

若一经之病未愈,继而另经之病又起,而有先后次第之分的叫“并病”。并病多为续发。

并病有两种,分为:太阳阳明并病、太阳少阳并病。

三阴经病虽无合病、并病之称,然确有其实际的内容,这里就不多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