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事忌

《千金月令》曰:“二月三日,不可昼眠。”

《白云忌》曰:“二月九日,不可食鱼鳖,仙家大忌。”

《云笈七签》曰:“二月十四日,忌水陆远行。”

又曰:“是月勿食黄花菜、交陈葅,发痼痰,动宿气。勿食大蒜,令人气壅,关膈不通。勿食鸡子,滞气。勿食小蒜,伤人志。勿食兔肉、狐貉肉,令人神魂不安。兔死眼合者勿食,伤人。兔子勿与生姜同食,成霍乱。”

《养生论》曰:“是月行途,勿食阴地流泉,令人发疟瘴,又令脚软。”

“是月勿食生冷,可衣夹衣。”

“是月雷发声,戒夫妇容止。”

“是月初四、十六日,不宜交易裁衣。”

《玄枢经》曰:“毋竭川泽,毋焚山林。勿任刑,勿杀生。”

《杨公忌》:“十一日,不宜问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