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事忌

“季春之月,不宜用卯日卯时作事,犯月建,不吉。”

《云笈七签》曰:“是月勿久处湿地,必招邪毒。勿大汗,勿裸露三光下,以招不祥。勿发汗以养脏气。勿食陈葅,令人发疮毒热病。勿食驴马肉,勿食獐鹿肉,令人神魂不安。勿食韭。”

《月令忌》曰:“勿食血并脾,季月土旺在脾,恐死气投入故耳。”

《百一歌》曰:“勿食鱼鳖,令人饮食不化,神魂恍惚,发宿疾。”

《本草》曰:“勿食生葵,勿食羊脯。三月以后有虫如马尾,毒能杀人。”

《风土记》:“是月十六日,廿七日,忌远行,水陆不吉。初一、十六日,忌裁衣交易。”

《千金方》:“三月辰寅日,勿食鱼,凶。”

《云笈七签》曰:“是月五日,忌见一切生血,宜斋戒。”

孙真人曰:“是月勿杀生以顺天道。勿食百草心、黄花菜。”

《千金方》曰:“勿食鸟兽五脏,勿食小蒜,勿饮深泉。”

《云笈七签》曰:“三月八日,勿食芹菜,恐病蛟龙瘕,面青黄,肚胀大如妊。服糖水吐出愈。”

《杨公忌》:“初九日,不宜问疾。”

《法天生意》云:“勿食鸡子,终身昏乱。”

又云:“勿食大蒜,亦不可常食,夺气力,损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