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祖武德元年(六一八)

中書省(武德初爲内史省)

中書令(二員,正三品。武德初爲内史令。中書令之職,掌軍國之政令,緝熙帝載,統和天人。入則告之,出則奉之,以釐萬邦,以度百揆,蓋以佐天子而執大政者也。凡王言之制有七:一曰册書,二曰制書,三曰慰勞制書,四曰發日敕,五曰敕旨,六曰論事敕書,七曰敕牒。凡大祭祀群神,則從升壇以相禮;享宗廟,則從升阼階;親征纂嚴,則使戒敕百寮。册命親賢,臨軒則使讀册;若命之於朝,則宣而授之。凡册太子,則授璽、綬。凡制詔宣傳,文章獻納,皆授之於記事之官)(引自《唐六典》九,以下不一一注出)

蕭瑀。《舊書》一《高祖紀》:“(武德元年)六月甲戌……隋民部尚書蕭瑀、相國府司録竇威並爲内史令。”

竇威。《舊書》一《高祖紀》:武德元年六月甲戌,相國府司録竇威爲内史令。辛丑卒。《寶刻叢編》八引《京兆金石録》:“《唐中書令延安靖公竇威碑》,于志寧撰。武德九年。”按碑爲後立。

中書侍郎(二員,正四品上。武德初爲内史侍郎。中書侍郎掌貳令之職,凡邦國之庶務,朝廷之大政,皆參議焉。凡監軒册命大臣,令爲之使,則持册書以授之。凡四夷來朝,臨軒則受其表疏,升於四階而奏之;若獻贄幣則受之,以授於所司)

温大有。《舊書》六一本傳:“大雅弟大有,字彦將……武德元年,累轉中書侍郎。會卒,高祖甚傷惜之。”《墓誌彙編上(開元○四七)·温煒妻李夫人墓誌》:“(李夫人)後適中書侍郎温彦將孫易州司馬瓚第三子潞州屯留縣令煒。”

唐儉。自中舍遷。《通鑑》一八五“武德元年”:“六月甲戌,唐儉爲内史侍郎。”

温彦博。自中舍遷。《通鑑》一八六“武德元年”:“(十二月)詔以彦博爲幽州總管府長史,未幾,徵爲中書侍郎。”

中書舍人(六員,正五品上,武德初爲内史舍人。中書舍人掌侍奉進奏,參議表章。凡詔旨、制敕及璽書、册命,皆按典故起草進畫;既下,則署而行之。其禁有四:一曰漏泄,二曰稽緩,三曰違失,四曰忘誤,所以重王命也。制敕既行,有誤則奏而改正之。凡大朝會,諸方起居,則受其表狀而奏之;國有大事,若大克捷及大祥瑞,百寮表賀亦如之。凡册命大臣於朝,則使持節讀册命命之。凡將帥有功及有大賓客,皆使以勞問之。凡察天下冤滞,與給事中及御史三司鞫其事。凡有司奏議,文武考課,皆預裁焉)

温彦博。《舊書》六一本傳:“(羅)藝以幽州歸國,彦博贊成其事,授幽州總管府長史。未幾徵爲中書舍人,俄遷中書侍郎。”

唐儉。六月遷中郎。《舊書》五八本傳:“武德元年,除内史舍人,尋遷中書侍郎,特加散騎常侍。”

崔善爲。十一月四日遷左丞。《會要》三九《定格令》:“(武德元年十一月)仍令尚書令左僕射裴寂、吏部尚書殷開山、大理卿郎楚之、司門郎中沈叔安、内史舍人崔善爲等,更撰定律令。”《舊書》一九一本傳:“武德中,歷内史舍人、尚書左丞。”《郎表》二左丞:(武德元年)十一月四日乙巳至十二月間由内史舍人遷(左丞)。

孔紹安。《舊書》一九〇上本傳:“及高祖受禪,紹安自洛陽間行來奔。高祖見之甚悦,拜内史舍人。”

崔確。《元龜》一二五《料敵》:“武德元年十一月,降薛仁杲於折摭城……高祖聞之大悦,遣内史舍人崔確齎錦袍,馳賚有功者。”

陳政。《元龜》一七二《求舊》二:“陳政初仕隋……亡歸長安……尋授内史舍人。”

趙儒。《墓誌彙編下(天寶一八九)·趙憬墓誌》(卒於開元十二年十二月,年六十九):“曾祖儒,皇内史舍人、侍御史、滁陽郡開國公。”據墓誌推,其玄孫璟生於顯慶元年(656),則儒必在武德時任職,又,武德初爲内史舍人,三年改中舍。故繫於此。

主書(四員,從七品上)

主事(四員,從八品下)

起居舍人(二員,從六品上。起居舍人掌修記言之史,録天子之制誥德音,如記事之制,以紀時政之損益。季終,則授之於國史)

令狐德棻。《舊書》七三本傳:“高祖入關,引直大丞相府書記。武德元年,轉起居舍人,甚見親待。”

劉林甫。《墓誌續編(開耀〇〇一)·故秘書少監劉府君(應道)墓誌》:“(父林甫)高祖創業,徵爲起居舍人。”

通事謁者(十六員,從六品上。武德四年改通事舍人。通事舍人掌朝見引納及辭謝者,於殿庭通奏。凡近臣入侍,文武就列,則引以進退,而告其拜起出入之節。凡四方通表,華夷納貢,皆受而進之。凡軍旅之出,則受命慰勞而遣之;既行,則每月存問將士之家,以視其疾苦;凱還,則郊迓之,皆覆命。凡致仕之臣與邦之耋老,時巡問亦如之)

張直。《西市博物館藏墓誌(六四)·張直墓誌》:“及武皇受禪,隨班昇擢,遷通事舍人。”

元禧。《西市博物館藏墓誌(八二)·元禧墓誌》:“隨祚告終,神曆方建……蒙授通事舍人。”

王湛(一作諶)。《楊炯集箋注》八《瀘州都督王湛神道碑》:“高祖受禪,擢爲通事舍人、通直散騎侍郎。”

門下省

侍中(二員,正三品,武德初爲納言。侍中之職,掌出納帝命,緝熙皇極,總典吏職,贊相禮儀,以和萬邦,以弼庶務,所謂佐天子而統大政者也。凡軍國之務,與中書令參而總焉,坐而論之,舉而行之;此其大較也。凡下之通於上,其制有六:一曰奏抄,二曰奏彈,三曰露布,四曰議,五曰表,六曰狀;皆審署申覆而施行焉)(引自《唐六典》卷八,以下不一一注出)

劉文静。《舊書》一《高祖紀》:“(武德元年)六月甲戌……相國府司馬劉文静爲納言。”十二月爲户尚。《舊書》五七本傳:“從太宗討(薛)舉,平之,以功復其爵邑,拜民部尚書。”按十二月平薛舉。

竇抗。《新書》一《高祖紀》:“(武德元年六月辛丑)將作大匠竇抗兼納言……(十月)竇抗罷。”

陳叔達。以黄郎判。《新書》一《高祖紀》:“(武德元年六月辛丑)黄門侍郎陳叔達判納言。”

門下侍郎(二員,正四品上。黄門侍郎掌貳侍中之職,凡政之弛張,事之與奪,皆參議焉。若大祭祀,則從升壇以陪禮;皇帝盥手,則奉巾以進;既帨,則奠巾於篚,奉匏爵以贊獻。凡元正、冬至天子視朝,則以天下祥瑞奏聞)

陳叔達。《舊書》六一本傳:“武德元年,授黄門侍郎。”六月辛丑判納言。

崔民幹。《通鑑》一八五“武德元年”:“六月甲戌……主簿陳叔達、博陵崔民幹並爲黄門侍郎。”

温大雅。《舊書》六一本傳:“武德元年,歷遷黄門侍郎。”

韋津。《全文》二九三張九齡《故韶州司馬韋府君墓誌銘》:“曾祖津,仕隋至内史侍郎、户部尚書。武德初,拜黄門侍郎,壽光男。”

給事中(四員,正五品上。武德元年,因隋舊制爲給事郎。給事中掌侍奉左右,分判省事。凡百司奏抄,侍中審定,則先讀而署之,以駁正違失。凡制敕宣行,大事則稱揚德澤,褒美功業,覆奏而請施行;小事則署而頒之。凡國之大獄,三司詳决,若刑名不當,輕重或失,則援法例退而裁之。凡發驛遣使,則審其事宜,與黄門侍郎給之;其緩者給傳;即不應給,罷之。凡文武六品已下授職官,所司奏擬,則校其仕歷深淺,功狀殿最,訪其德行,量其才藝;若官非其人,理失其事,則白侍中而退量焉。其弘文館圖書繕寫、讎校,亦課而察之。凡天下冤滞未申及官吏刻害者,必聽其訟,與御史及中書舍人同計其事宜而申理之)

歐陽詢。《舊書》一八九上本傳:“高祖微時,引爲賓客。及即位,累遷給事中。”

起居郎(二員,從六品上。起居郎掌録天子之動作法度,以修記事之史。凡記事之制,以事繫日,以日繫月,以月繫時,以時繫年。必時書其朔日甲乙以紀曆數,典禮文物以考制度,遷拜旌賞以勸善,誅伐黜免以懲惡。季終則授之於國史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