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宗貞元元年(七八五)

中書省

中書令

李晟。兼司徒。《唐大詔令集》五九《李晟鳳翔隴右節度使兼涇原副元帥制》(興元二年八月四日):司徒、兼中書令、鄜坊丹延等州節度觀察處置等使李晟,可鳳翔、隴右、涇原節度兼管内及四鎮北庭行營副元帥,改封西平郡王。

渾瑊。《元龜》一一九《選將》:“興元二年四月,帝在梁州,臨軒備禮,授副元帥渾瑊節鉞中書令。”

中書侍郎

劉從一。九月庚申卒。《舊書》一二《德宗紀》上:“(貞元元年九月)辛亥,宰相劉從一以疾辭任,授户部尚書。庚申,劉從一卒。”

張延賞。六月自劍南遷,入相;八月罷爲左僕。《新書》七《德宗紀》:“(貞元元年六月)辛卯,劍南西川節度使張延賞爲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舊書》一二《德宗紀》上:“(貞元元年八月丁卯)新除中書侍郎、平章事張延賞爲尚書左僕射。時宰相劉從一病,詔徵延賞。李晟與延賞有隙,自鳳翔上表論之。延賞罷鎮西川還,行至興元,改授左僕射。”

中書舍人

韓翃。約是年卒。《新書》二〇三本傳:“終中書舍人。”

齊映。《元龜》一三六《慰勞》:“貞元元年六月……中書舍人齊映宣慰于朔方、河中、同絳、陝虢等州諸軍。”

陸贄。按《會要》一七《原廟裁制》下:“貞元元年十一月,有事于南郊,太常博士陸贄奏:‘請准禮而用祝板,祭畢焚之。’”云太博。或是兼知。

李竦。是年遷少京尹。《郎官考》三吏部郎中李竦,在李承、齊貢後,盧翰、趙贊前。按貞元二年自少京尹遷户侍。

高參。自大諫遷。《舊書》一二《德宗紀》上:“(貞元元年七月)庚申,以諫議大夫高參爲中書舍人。”

右散騎常侍

蔣沇。

右補闕

裴佶。見下引。

宇文炫。《舊書》一五三《袁高傳》:“(帝欲盧刺饒州)遺補陳京、趙需、裴佶、宇文炫、盧景亮、張薦等上疏論奏。”又見《新書》二〇〇《陳京傳》。按陳京、趙需爲左補闕。

右拾遺

盧景亮。《元龜》四五九《公正》:“盧景亮,德宗朝拜右拾遺、補闕,居諫列,與補闕穆質皆以直稱。”參右補闕、左補闕引。

起居舍人

吴通玄。知制誥。

韋執誼。貞元元年二月自左拾遺遷,依前充。丁憂。見左拾遺引《壁記》。

門下省

侍中

渾瑊。兼河中節度使。四月節鉞中令。《舊書》一二《德宗紀》上:貞元元年八月己卯詔:渾瑊可檢校司空。

馬燧。《舊書》一二《德宗紀》上:貞元元年八月己卯詔:馬燧可侍中。《宰相表》中:(貞元元年)八月己卯河東節度使、檢校司徒、同平章事馬燧兼侍中。

門下侍郎

盧翰。

給事中

杜黄裳。

袁高。《會要》八二《當直》:貞元元年正月,給事中袁高既宿直。時盧由新州司馬移吉州長史,上命饒州刺史。袁高執奏不下。《元龜》一〇六《惠民》二:“貞元元年正月……給事中袁高奏曰:‘聖慈所憂,切在貧下,百姓有田不滿五十畝已下者,尤是貧人。請量三兩户共給牛一頭,以濟農事。’從之。”

崔造。

殷亮。見下年引。

左散騎常侍

柳渾(載)。七月丁巳遷兵侍。《舊書》一二《德宗紀》上:“(貞元元年七月)丁巳,以左散騎常侍柳渾爲兵部侍郎。”按《舊書》一二五本傳云下年任。當誤。

歸崇敬。

李泌。《舊書》一二《德宗紀》上:“(貞元元年七月)辛丑,以左散騎常侍李泌爲陝州長史、陝虢都防禦觀察陸運使。”

馬炫。

諫議大夫

孔述睿。約是年遷少秘監兼右庶。《舊書》一九二本傳:“久之,改秘書少監兼右庶子。”

鄭雲逵。蓋是年遷少秘監。《舊書》一三七本傳:“超拜諫議大夫。奉天之難,雲逵奔赴行在,李晟以爲行軍司馬,戎略多以咨之。歷秘書少監、給事中。”

吉中孚。

高參。七月庚申爲中舍。

何士幹。

左補闕

陳京。《新書》二〇〇本傳:“帝以盧爲饒州刺史,京與趙需、裴佶、宇文炫、盧景亮、張薦共劾。”按《通鑑》二三一“貞元元年”繫於正月。

趙需。《通鑑》二三一“貞元元年”:“新州司馬盧,遇赦,移吉州長史,謂人曰:‘吾必再入。’未幾,上果用爲饒州刺史……補闕陳京、趙需等上疏。”略同上引。

穆質。《太平廣記》引《異聞集》:“穆質初應舉……道士曰:‘面色大喜,兼合官在清近……策是第三等,官是左補闕。’”《通鑑》二三七“貞元元年”:“(元和三年五月白居易上疏云)昔德宗初即位,亦徵直言極諫之士,策問天旱,穆質對云:‘兩漢故事,三公當免;卜式著議,弘羊可烹。’德宗深嘉之,自畿尉擢爲左補闕。”

鄭絪。約是年自西川書記遷。《舊書》一五九本傳:“張延賞鎮西川,辟爲書記,入除補闕、起居郎。”按張延賞四月遷左僕。又按未詳左右,姑繫於此。

左拾遺

張薦。是冬遷太博。《舊書》一四九本傳:“貞元元年冬,上親郊……乃以薦爲太常博士,參典禮儀。”同卷《柳冕傳》:“(貞元)二年,昭德王皇后之喪,論皇太子服紀。左補闕穆質請依禮周期而除,冕與同職張薦等奏議。”

陸質(淳)。

韋執誼。《壁記》:“貞元元年自左拾遺充。二月加知制誥,賜緋魚袋,遷起居舍人。丁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