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指导书系:执行规范理解与适用·上册(第3版)
- 江必新主编
- 1384字
- 2025-05-12 17:47:52
第三版说明
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举措,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讲清楚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1]为了确保民法典统一、正确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对标民法典立法精神和法律规定,全面清理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对新中国成立以来至2020年5月28日当时有效的全部591件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139件指导性案例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与民法典规定一致、未作修改并继续适用的共计364件;对名称和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的共计111件;决定废止的共116件;决定对2件指导性案例不再参照适用。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进行了第四次修正。为及时贯彻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在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于2022年4月1日正式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决定》。
为便于广大读者和法院执行工作人员准确理解和适用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以及相关修改的执行司法解释,我们对《执行规范理解与适用》一书进行修订。本次修订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注重对标法律和司法解释的最新规定。围绕修订后民事诉讼法的立法精神和实践成果,对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相关内容进行阐释,准确把握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条文的具体内涵和适用要点、难点,确保法律和司法解释得以正确贯彻实施。二是有机融入立法、司法的最新成果。自2018年以来,立法机关制定和修改了多部法律,最高人民法院不仅出台了多部涉执行的司法解释,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而且对司法解释开展了清理工作,特别是2020年,在修改和决定废止的227件中,修正了18件执行类司法解释,决定废止了8件执行类司法解释。本书在修订过程中对所引用的法律和司法解释进行了全面更新,同时也将近年来执行实践中所取得的成果融入其中,增强本书的精准性、指导性和时效性。三是注重更新的同时,注重对原有成果的承继。本书在进行修订时,不是简单地将司法解释规定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文进行替换或者粘贴,而是在保留原有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内容的基础上,根据新的或者修订后司法解释制定的原则、依据以及背景,重点突出新的或者修订后司法解释相关内容修改、补充的比较,重点突出新的或者修订后司法解释所修改、补充条文涉及内容的理解,重点突出新的或者修订后司法解释修改、补充内容在司法实践中的把握,以便读者全面对全书所涉及新的或者修订后司法解释相关内容的整体理解和把握,增强理论性和实用性。
编者
2022年12月2月
[1] 《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 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载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leaders/2020-05/29/c_1126051896_2.htm,最后访问时间: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