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恶犬欺主

沈清婉睁着眼睛等到鸡鸣时分,窗纸上渗出的青色晨光像冷水漫过脸颊。李二狗鼾声如雷的卧榻下,那滩昨夜打翻的烧酒已经凝成黏稠的琥珀色。她拢了拢滑到臂弯的素纱中衣,从枕下摸出个褪色的荷包——里面躺着最后那支鎏金点翠蝴蝶簪,和一张早已写好的当票。这是她最后的指望。

“当啷——”

她起身时不慎将铜盆碰倒,簪子滑落的声音惊醒了李二狗。他赤脚跳下榻时踩到酒渍滑了个趔趄,一睁眼便看见散落在地的当票,脏手一把攥住,又夺过沈清婉手中的簪子:“好你个贱人!老子就说梳妆匣怎么轻了!还想背着老子当东西?”

“那…那是给西巷孙大夫的诊金,我身子不适……”沈清婉被他拽得踉跄,后腰重重撞上条案,舌尖被自己咬破。血锈味在齿间弥漫,倒比这满屋馊臭好受些。

李二狗将当票对着亮处一照,见上面赫然写着“醉仙楼当铺”,突然咧出满口黄牙:“醉仙楼?好啊!走!正好让柳大家评评理,堂堂尚书小姐怎么尽学些偷鸡摸狗的勾当,是不是想偷当了簪子去会哪个野男人!”他揪着她衣领就往门外拖。

晨雾里的朱雀大街像幅洇了水的墨卷。沈清婉被李二狗粗暴地推搡着,每一步都像踩在刀尖上。终于,李二狗踹开了醉仙楼那扇雕着合欢花的黑漆门。

融融暖香混合着脂粉气扑面而来,她看见描金屏风后转出一个身着缠枝牡丹纹锦缎的女子,云鬓高耸,金累丝步摇随着她的走动晃得人眼花,正是醉仙楼的头牌柳莺莺。

“哟,二爷今儿个怎么有空带新夫人来我这儿?是来捧场的,还是……”柳莺莺丹蔻纤指捻起李二狗递上的当票,目光落在沈清婉身上,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审视与轻蔑。当她看清沈清婉狼狈却依旧难掩风骨的模样,眼神微变,随即娇笑一声,将手中茶盏“砰”地掷在沈清婉脚边,“我当是什么稀罕物,原来是要扔货郎担的破烂簪子。沈大小姐,你们沈家的东西,如今也就配这个价了。”

滚烫的茶水泼湿了沈清婉的裙摆,飞溅的瓷片划破了她单薄的罗袜,渗出血丝。她却死死盯着柳莺莺皓腕上那只眼熟至极的缠丝白玉镯——那是母亲在她及笄时,亲手为她戴上的!怎么会到了柳莺莺手上?!

阁楼里倏地响起几个龟奴和丫鬟们刻意拔高的嘲弄声:“沈家大小姐的肚兜要不要瞧——”“尚书府的夜壶便宜卖咯——”

“莺莺姐别恼,别恼。”李二狗搓着手凑上去,一脸谄媚,“这簪子虽旧,可毕竟是宫中御赐之物……”他忽然压低声音,贼兮兮地说道,“听说萧将军近日回京述职,最爱收罗这些前朝旧物……若是能借这簪子搭上萧将军的线……”

“萧将军?”柳莺莺的笑容僵了一瞬,随即恢复如常,只是眼底多了几分复杂,“萧诀那样的人物,也是你配提及的?”

屏风“哐当”一声巨响,竟是沈清婉自己都未曾料到能爆发出这般力气,猛地撞翻了屏风。她迅速拾起一块锋利的碎瓷片,死死抵住自己雪白的咽喉,目光决绝而凄厉地射向柳莺莺:“不许你提他!”

柳莺莺眼中闪过一丝惊愕,随即化为更深的讥诮,娇笑起来,那笑声像淬了毒的蜜:“好烈的性子,难怪萧诀当年对你……啧啧,可惜啊,如今凤凰落难不如鸡!”

“住口!”沈清婉手腕用力,血珠瞬间顺着脖颈滚落,染红了素色衣领。

就在这剑拔弩张的刹那,楼下突然传来一阵整齐划一、铿锵有力的铁甲碰撞声,伴随着一声嘹亮高喝:“将军令到——清场!”

满楼的歌舞霎时死寂!所有人都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惊得呆住了。

柳莺莺脸色骤变,失手打翻了桌上的胭脂匣,漫天嫣红的香粉中,沈清婉透过窗棂的缝隙,在眩晕中望见长街尽头,一匹神骏的黑色战马正踏破晨雾而来。马上之人身披玄色大氅,腰间龙雀刀柄在晨曦下闪着寒光,刀鞘上还挑着半幅残破的血染战旗!是他!真的是他!

那股熟悉的清冷孤傲,隔着岁月与尘埃,依旧让她心头剧震。

混乱中,李二狗被那阵仗吓得腿软,柳莺莺也忙着应付楼下兵丁,竟无人再顾得上沈清婉。她趁机死死攥着那张当票和簪子,混在慌乱的人群中,从后门踉跄逃出。

当铺掌柜那不紧不慢的算盘声,终于将沈清婉从刚才醉仙楼的惊心动魄中拉回了些许神思。她深吸一口气,压下心头的屈辱与翻腾的气血,将簪子和当票推到柜台上。

老锡壶在炭火上“咕嘟咕嘟”冒着泡,檐角挂着的铜铃在微风中叮当响了三下。

“姑娘当真要死当?”须发花白的老掌柜从老花镜片后抬起浑浊的眼,细细打量着那支蝴蝶簪,“这簪子工艺确是前朝内造,只是……如今时局不同,这价钱……”

“十两。”沈清婉声音沙哑却坚定,打断了他,“我只要现银。”她不能再让这簪子落入李二狗或柳莺莺之流手中,更不能让他们拿去玷污萧诀的名声。

掌柜沉默片刻,最终在当票上落下笔,从抽屉里数出五两碎银并一张死当契书推了过来:“姑娘,行情如此,老朽也只能出到这个数了。”

沈清婉接过银子和契书,蘸墨时发现砚台里竟结着一层薄薄的冰。她忽然想起去岁寒冬,在沈府自家暖阁之中,自己也曾红袖添香,含笑为那人研墨读书。如今……物是人非。

狼毫“啪”地一声折断在“卖绝”二字的最后一笔上。窗外,恰好飘过街头孩童新编的童谣:“……侯门将骨今何在,朱颜辞镜雪满头……”

暮鼓低沉响起时,沈清婉揣着那五两碎银和契书,行至一处偏僻巷口,却被三个游手好闲的泼皮截住了去路,钱袋被一把抢过。

她没有反抗,只是静静看着他们为几两碎银和几个铜板哄抢推搡。当其中一个年纪稍轻的泼皮抢到银子转身要跑时,沈清婉突然抓住了他的手腕,目光锐利地落在他手背上一道狰狞的旧伤疤:“这伤……可是漠北狼牙箭所留?”

少年一惊,下意识想抽回手。

沈清婉不等他回答,迅速从贴身荷包里倒出最后一枚金瓜子,塞进他手中:“若你曾是沈家军的人,烦请将此物,连同一句话,务必送到城西戍卫营,交给一个叫沈砚的百夫长。告诉他,家姐一切安好,让他隐忍待时,切勿妄动,静候佳音。”

少年看着那枚分量不轻的金瓜子,又看看沈清婉清瘦却异常坚定的脸,最终点了点头,将金瓜子揣入怀中,带着其余二人匆匆离去。

更夫的梆子声敲过三更,李家柴房方向突然火光冲天,浓烟滚滚!

沈清婉抱着那张被火星燎焦一半的嫁妆单子,蜷缩在后院一口空置的大水缸后,冷冷看着李二狗衣衫不整、只顾提着裤腰带,怀里紧紧抱着一个锦盒,从浓烟弥漫的偏门狼狈地溜了出去。月光下,锦盒缝隙中露出的,正是那只缠丝白玉镯,在她眼中,像一道永远也擦不干净的血痕。

北风卷着细密的雪粒子,狠狠拍打在破旧的窗纸上,发出“簌簌”的声响。沈清婉从怀中摸出那枚当铺老掌柜在契书底下悄悄塞给她的“添头”——一枚入手温润的半月形玉佩。玉佩的背面,用极其隐晦的古法阳刻着一个小小的“萧”字暗纹,指腹摩挲上去,似乎还能感觉到三年前上元灯会那夜,她不小心蹭在上面的一点点口脂的痕迹。

夜还很长,但天,总会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