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前言

早晨的阳光越过公路,穿过窗户,照进卧室里,把整个卧室都照的金灿灿的。床上的男子被阳光唤醒,懒洋洋的从床上坐起。

他打开电脑,打开保存于电脑中的音乐文件,让音乐填满整个房间。他推开窗户,与窗外的阳光亲密接触,让清新怡人的空气进入房间,让音乐溢出房间进入窗外的大自然,与大自然融为一体。

音乐就是他的生命,他的生命中不能缺少音乐。如果把他比做鱼,那么音乐就是无尽的海洋,他喜欢畅游在音乐的海洋。音乐让他快乐,音乐让他放松,音乐让他自由自在。

保存于电脑里的歌单全是他自己的歌,他自创作自录自唱的。虽然他不止一次带着自己的歌登过国内各种大型的原创歌手大赛,可都是乘兴而去败兴而归。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他的音乐就是不被人接纳和理解。现在,他已经不想再向任何人证明自己了,他自己的音乐,别人不爱听他就闭起门来自己听,别人不接纳他就把自己的音乐分享到各大交友平台和网站。他这么做不是为了证明自己,而是希望可以遇到一些懂自己,并懂得欣赏他音乐的知己。

站在窗台前,微风透过窗口吹拂着他的脸。也是这样的一个夏天,他和他的小伙伴们在树下嬉戏,他们一起做着各种游戏,他们有着各种对未来的畅想,他们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对幸福的渴望。

上幼儿园的时候,因为他不习惯那里的生活,就在大家都午休的时候,他抱着幼儿园里的一个布娃娃跑掉了。这可吓坏了幼儿园里的阿姨和老师们,结果全家人都被他弄的鸡犬不宁,家里所有人全都出去找他,最后还是幼儿园里的一个阿姨找到了他,因为那个阿姨认识他手里的那个布娃娃。

上小学一年级时,他认识了班里的一个名叫璐璐的女同学。那个女孩长的很漂亮,穿的小裙子总能吸引到他,在上课的时候,他总是忍不住去偷偷的看上她几眼。那个时候的他还不知道,这种感觉就是喜欢,就是一个男孩喜欢一个女孩的那种喜欢。

后来班里调座位,他和名叫璐璐的女孩分开了,为此他很失落,他感觉自己就像是丢了一件很重要的东西。

为了能和璐璐重新坐在一起,他壮着胆子硬着头皮去办公室找到了自己的班主任。他对班主任说,他和璐璐坐同桌的时候,璐璐总是很耐心的给他讲一些他上课时没有听懂的题,而他也可以在其他方面帮助璐璐。所以,他不想跟璐璐分开。

听了他的要求,班主任起初很犹豫,而且还说了一些质疑他的话。

“最高,你的意思我明白了,可是璐璐的意思呢?她愿意跟你坐同桌吗?”班主任犹豫的问道。

“她愿意,我是征求了她的同意才来找您的。”他激动的回答道。

“好,待我去问问她。”班主任一脸不信任的道。

班主任这么说让他一下子慌了神,因为他并不知道璐璐到底同不同意跟他坐同桌,刚刚他这么跟班主任说完全是为了想要得到班主任的同意。

就在班主任私下去找璐璐询问的时候,他吓的心惊肉跳,他甚至都已经后悔自己的这一决定了。

可就在那天下午最后一节课的时候,璐璐拿着自己的小书包来到了他的课桌前。

“最高,老师又让我跟你坐一起了。”璐璐微笑道。璐璐的微笑让他悬着的心放了下来,他知道璐璐同意了,否则就算班主任也不能勉强她。

“璐璐,老师让你坐过来,你开心吗?”虽然他已经猜到了,可他还是不死心的试着问道。

“开心啊!”璐璐笑容满面的回答道。

看到璐璐毫不虚伪的笑容,他的内心得到了充分的满足,他也会心的笑了。

可没过多久,他的眼睛出现了问题,他要跟家人去BJ医治。他不想去,他不想离开璐璐。可是S市不具备治疗他眼睛的条件,所以他被迫停学跟父母一起去了BJ。

从BJ就医回来后,随母亲工作调动,他被迫离开了他原来的那所小学,去了一所新的小学。他与璐璐匆匆建立起来的友谊被彻底瓦解,此生他与璐璐兵分两路再无瓜葛。

他拿起桌上的一个相框,望着相框里的照片,相框里的照片是他在部队时拍的军装照。初中毕业后因为成绩不好,他被送去了部队变成了一名军人。

他是一名光荣的空军飞行员,他曾驾驶着飞机飞越过黄河,飞越过中国的每一寸土地,每一处大好河山。在一次劫机事件中,他因为救机时表现的英勇无畏而被授予个人一等功,不过他也因为那次的救机事件而伤了腿,那是那群穷凶极恶的恐怖分子给他留下的纪念。因为救治及时,他才算是保住了那条腿。

在部队数年之后他又重新回到了生他养他的S市,可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座城市已变得如此陌生,已不再是他从前熟悉的那个样子了。

从部队回来后阴差阳错他的工作被一再搁置,在被搁置的这些年头里,他在饭店打过工、在商场做过售货员、在公寓做过保安、在学校做过宿管,还在酒吧做过驻唱。

在酒吧驻唱时,老板不允许他演唱自己的原创歌曲,所以为了钱他只能翻唱别人的作品。毕竟端着人家的碗,就得看人家的脸。

几年后,他终于随部队分配有了一份真正属于自己的工作,学校安保。

安保工作让他大展拳脚,他也渐渐从一个毛头小子变成了一个成熟沉稳的大叔。

婚姻的不幸给他人生留下了巨大的打击,也颠覆了过去他对婚姻的那份美好向往。虽然他不再向往婚姻,可是孤独却与他如影随形。

在社会和工作岗位摸爬滚打了这么多年,他对现在这个社会很失望,对现在的工作单位很无语。“为什么现在会这样?现在的人都怎么了?”这个问题在他脑海里不止一次的出现过,可是,无解。为了迎合和融入现在这个他不怎么喜欢的社会,不怎么认可的工作单位,他努力的学习着,努力的适应着,想要加入他们,想要成为他曾经最讨厌的那种人。可是,比猫画虎,他打心底里还是非常抵触的,只是,他学会了隐忍和不露声色。

后来他在偶然间接触到了一个回族女孩,让他对男女之情又多了一些感悟。女孩长的很好看,皮肤很白,身材很翘,是一家商场的售货员。两个人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爱的死去活来,爱的天昏地暗。

女孩是单亲,跟着妈妈一起生活,她的爸爸早年因为有外遇而跟着别的女人跑了,抛下了她和妈妈。所以,她的妈妈对男人有偏见。她妈妈认为,要找,就一定要找个大款,找个有钱的,人品好不好无所谓,只要有钱就行了。

就这样,他与她被生生的拆散了。回族女孩为他哭了一整晚,虽心有不甘,可还是遵循了她妈妈的意见,与他一刀两断,江湖不见了。

爱意未消,可人却已消失不见。这份爱而不得的痛苦在他心中苦苦煎熬了好多年,后来不能说他已经放下了,只能说那份爱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慢慢变淡了。

对他来说那份爱感天动地,可他却连她一张照片都没有留下,这算是一种遗憾,也是一种幸运。

他已经准备封心了,他要修道,他不想再对任何人动心了,即使是再漂亮的女子。就这样,他一沉寂就是好多年。

虽然他沉寂了很多年,可是每年的中外情人节却仍在无情的折磨着他。看着人家成双成对的,快快乐乐的,而他自己却还是孤家寡人一个。虽然他嘴硬,从不承认自己的孤单,可他的心却要比他的嘴诚实多了。

步入中年,他感到了时光危机,他已经不再年轻了,他不想再孤单下去了。不同的是,他不再把漂亮当做择偶的第一要素。他觉得在一起只要能开心、舒服就行了,其他的都是次要的。可是,因为他的方法不得当,虽已步入中年,他还是一次次的被现实碰的头破血流,一次次的失败让他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

“为什么真诚在这个社会这么廉价?为什么我学着油腔滑调还是屡屡受挫?”他在心里不停的呐喊着。虽然他在网上看了许多的追女攻略,可实际操作起来还是不得法门。

“做自己吧伙计,别人说的再好那都适用于别人,可你不是别人,你就是你呀,你是独一无二的,在这个世界上没人可以替代你!”突然,他的心中响起了一个声音。这个声音是他内心潜藏的想法?还是偶然间冒出来的?还是他悟透了其中的玄机?他不得而知,但是,他觉得这个声音是正确的,跟着这个声音他才不会让自己越陷越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