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科技伦理价值冲突的本质

马克思主义认为,一切价值冲突的根本缘由在于利益,只要有不同的利益存在,就必然会有价值冲突存在。而利益不仅仅指物质利益,也包括诸如权利、信仰、社会地位、尊严、威望、文化享受等非物质利益。文化冲突、观念冲突则是价值冲突在意识形态中的体现。因此,价值冲突本质上是利益冲突。从静态看,它是主体在价值活动中形成的利害关系。从动态看,它是主体价值活动中的利益对立和利益排斥状态,是由于主客体之间、主体之间的利益争夺状况不同而形成不同的结构和类型并表现出来。

科技伦理价值冲突本质上同样是利益冲突,将会一直存在于科技活动各个环节中,不可能找到一劳永逸的方法将冲突完全化解,只能寻求某种方式把存在的冲突逐步消减,使其适应社会科技伦理规约以及科技发展的要求。在科技活动领域中的利益冲突,首先来自利益驱动的多层次性,即价值主体需求的多层次性。不同个人、团体、社会、国家之间的利益需求各不相同。同一个人、团体、社会、国家在不同的时空环境下的利益需求也会有所不同。对于个人而言,其利益需求是多样的。美国科学家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把需要分成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戴维·麦克利兰的激励需求理论认为人有权力、归属、成就三种基本需求;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有物质和精神两种基本需求。个体的人按照某种模式组合而成各种团体并最终形成社会这个有机整体,使团体、社会也具有了自己独立的利益需求。市场经济的最大特征就是通过利益激励机制使资源达到合理配置,不断满足人的各项需求。现代科技活动中各类不同主体的需求是不同的。科技伦理价值冲突,正是在各类不同主体的不同利益驱动下形成的,其实质是利益冲突。

因而,探寻科技伦理价值冲突的根源,不能仅仅束缚在抽象的文化观念层面上,必须要从利益包括经济利益、政治利益和文化利益等方面来寻求根源。总之,一切科技伦理价值冲突的最终源头是利益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