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融资新渠道
- 康珑 李晴
- 464字
- 2025-03-30 19:25:30
第三章 通过开发性金融实现PPP融资
一、开发性金融概念
开发性金融这一概念最早由我国国家开发银行提出,是对政策性金融的深化和发展,它以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为宗旨,以国家信用为依托,以市场运作为基本模式,以保本微利为经营原则,以中长期投融资为载体,在实现政府发展目标、弥补市场失灵、提供公共产品、提高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熨平经济周期性波动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和作用,是经济金融体系中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
开发性金融介于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之间,依托国家信用,与国家宏观政策规划方向一致。不同于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金融完全以市场化运作支持国家战略,只要是开发性项目都可介入。而开发性金融不同于商业性银行之处在于,开发性金融机构并非追求利润或者股东权益最大化,而是在确保收支平衡或者略有盈余的前提下努力实现政府所推动的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
开发性金融可以由国别、区域或多边的发展银行来提供。常见的开发性金融机构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和世界银行。另外,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新发展银行也是开发性金融的提供渠道之一。国务院在2015年明确批复我国将国家开发银行定位为开发性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