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中国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与政策演变

一、资源型城市转型内涵

(一)资源型城市的定义和类型

2013年国务院发布的《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中指出:“资源型城市是以本地区的各种矿产、森林等自然资源开采、加工为主导产业的城市。”按照其资源禀赋,资源型城市可被区分为矿业城市和森林工业城市,其中矿业城市又可以分为石油城市、煤炭城市、有色金属城市、钢铁城市等;根据资源型城市所处的生命周期发展阶段,又可将其划分为成长型、成熟型、衰退型和再生型的资源型城市。

(二)资源型城市转型

英国经济学家克拉克曾给出这样的结论,一个城市的经济发展,其实质是产业结构不断高级化的过程。在这个定义之下还可以区分两种定义,即狭义的资源型城市和广义的资源型城市。一般来说,狭义的资源型城市转型是指随着原有自然资源逐步枯竭,资源型城市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实现产业升级,从而推动城市经济向前发展的过程。而广义的转型方式是指转变资源型城市发展模式,从而推动其可持续发展,这涉及城市的整个生命周期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基于以上理论成果,北京大学国家资源经济研究中心针对全国地级以上资源型城市的转型效果给出了科学的评价。在此基础上,我们将试图分析城市转型的动因及其对城市转型效果的影响机理。城市转型的动因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方面是城市面临的由于资源开发产生的,需要转型才能解决的发展问题,我们称之为转型压力;另一方面是城市具有的,解决资源开发中产生的问题、实现城市转型的能力,我们称之为转型能力。

(三)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的相关概念

资源型城市的发展主要依托于矿产等自然资源的可开采量,在这类城市中,城市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生活的安逸稳定绝大程度上取决于资源采掘数量的高低,如果资源产出衰竭,不可再生资源的开采出现问题,将直接导致企业亏损甚至破产,该产业就业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障将下降,甚至将产生大量失业人员,那么城市经济必然面临垮台或崩溃的风险。在这之下,资源型城市转型就是指城市运行中要逐步摆脱对于资源禀赋优势的过度依赖,从而解决不可再生资源约束问题,实现资源节约。

由城市转型可知,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是指那些以不可再生资源开采作为支柱产业的城市,以实现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原则,在社会发展进程中,逐渐减少不可再生资源,并逐渐降低对自然资源的依赖程度,同时支柱产业逐渐向资源深加工或其他产业过渡,最后实现经济增长动能从自然资源消耗向科技进步转换,进而提高要素生产率和产品附加值。

总的来说,资源型城市转型主要有产业结构和机制体制两个方面的转型。产业结构转型指由于资源配置的不合理,外部环境发生巨大变化,导致产业发展遭遇众多阻碍,必须通过产业素质的提升,优化和完善产业结构,形成新的产业链来满足产业持续发展的要求。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是经济转型的关键,必须根据城市自身的优势,以主导产业为基点,培育接续产业,使得经济结构逐渐成长为多种产业共同发展的多元化产业结构,从而优化升级产业结构。机制体制转型是指为了改善资源衰竭的困境,完善机制体制,从计划经济体制逐渐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过程。机制体制转型主要包括社会福利制度、财税制度、金融制度等机制体制的战略升级。

(四)城市经济转型的目标和意义

经济转型的关键内容是产业结构的优化,降低资源型产业的比例,提高非资源型产业以及低污染、低能耗、高附加值资源相关产业的比例,逐渐形成民营经济与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的经济结构。以此角度分析,经济转型的目标可以概括为以下四点:一是发展壮大接续替代产业,并一步步地形成低能耗、低污染的多元化产业集群,有效支撑经济发展;二是形成具有融合性、创新性、可持续性的新型产业体系,优化产业结构;三是使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普遍增强,技术、人才、资本、信息、管理成为产业支撑,以科技进步促进产业链延伸;四是优化经济机制体制,创立和完善资源使用机制。如果想要使经济社会的发展突破自然资源产出的限制,那么一元化的主导产业必须逐渐转型过渡至支柱产业多元化或去自然资源化发展,即实施经济转型的策略。不管是优化产业结构还是产业链延伸,抑或是经济机制体制的创新,均是为了改善因资源的匮乏所造成的社会经济困境,并最终实现城市的持续健康发展。

资源型城市主要依靠开采利用现有资源来促进自身经济发展,然而随着不可再生资源的减少,可能会出现产业链断裂,城市经济的发展进步也会受到严重阻碍。积极发展接续替代产业,通过技术进步推进经济转型,可以很大程度上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从而增加资源相对于城市的服务年限。中国的产业布局不平衡、地区发展参差不齐、区域差距较大,各地区必须因地制宜,在认识自身增长优势的同时带动同地区城市发展,为其提供资金、人才、科技、物资等重要物质基础,积极实行经济转型策略,摆脱资源衰竭抑制经济的场面,促进中国多元化产业集群的迅速成长,并争取早日实现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