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怦然心动:中国古代文学艺术中的惊奇之美
- 李潇云
- 1772字
- 2022-11-16 20:46:11
绪论
在中国古代文学艺术中,审美惊奇,散见于历代文学作品、文学艺术理论中,且大多是谈艺术创作或接受时作为一种审美心理评判标准而出现。实际上,这也是中国历代文论、书论、画论的共同特点。值得注意的是,从这些点悟式、零星式的论述也可窥见审美惊奇作为一种艺术审美理想和精神旨趣,其一以贯之的历史传统与内在关联,始终跃动着一个活泼、生动的审美精灵。
虽然“审美惊奇”或“惊奇之美”[1]的存在是无疑的,但是它以何种面目存在于文本之中呢?有对等或对应的概念吗?如果没有,又基于什么来判断何谓惊奇?这里隐含着从定量到定性的审美经验的复杂路途,也隐含着知识与审美的相互转化等诸多问题。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说:人体解剖对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低等动物身上表露的高等动物的征兆,反而只有在高等动物本身已被认识之后才能理解。因此,资产阶级经济为古代经济提供了钥匙。王元化先生据此认为,对于萌芽形态尚未成熟的文学现象,只有用后来已经成熟的发达形态的文学现象才能加以说明。自然,我们不应把它简单地理解成用现代术语去硬套古代术语,而应理解作像人体解剖是猴体解剖的钥匙那样,即通过成熟形态的剖析,以之为借鉴,进而去探讨尚未获得充分发展的萌芽与胚胎。[2]对中国古代文学艺术中惊奇之美的探讨也应持有同样的态度。
鉴于“审美惊奇”这一概念现有研究成果寥寥,为取得较好的研究结果,以下就几个方面给予说明:
其一,当代文学艺术理论不断发展,这也为中国古代文学艺术的研究提供了新的研究维度、阐释方法并拓宽了学术视野。如果仅从单一文化视点研究,难免失之偏见和独断。因此,把基点建立在我国古代的文学艺术文本中,以西方的理论资源和文化发展背景为参照,给出切近“审美惊奇”状态的描述,揭示这一概念本身的发生、发展的规律和实质。之所以如此,源于西方精神领域与东方同样符合人类精神活动的共同规律。虽然中西方的审美心理和思维方式不完全一致,但对审美惊奇的普遍追求和价值取向则是共通的。我们不能把作者在创造过程中的无意识,或者文学文本的“含混”当作否定审美惊奇的理由。在此意义上,二者可谓殊途同归。另外,这也是试图在中西文化的交流与碰撞中,更好地实现自我表达与公共表达的需要。
其二,近年来,学界对审美惊奇或惊奇之美的研究取得了一定成果,相关成果散见于几篇学术论文和某些专著的极少章节。如张晶先生的论文《审美惊奇论》和《惊奇的审美功能及其在中国古典诗词中的呈现》,张世英先生的《新哲学讲演录》和《走进澄明之境》中部分章节有关“惊异”的论述等。目前尚未见到有专著问世。因此有必要对审美惊奇理论作进一步的探索和研究。若此,多向取径可让在场的或者说出场的事物很好地呈现自身,而未出场的或隐匿在背后的事物的另一面也构成了事物的存在要素,所以,倘若脱离背后因素来分析事物,将是不完整的。故此,我们将通过对“审美惊奇”在中国古代文学艺术中的理论特点、呈现状态、发生的层构分析、追问模式、内在诉求和表现以及所体现的生命哲学情调等来阐释其内蕴,从而显露出隐含在中国古典文学艺术中“审美惊奇”本身的事实。
其三,因为“审美惊奇”理论在中国古典美学中鲜见论及,所以我们无法以朝代为序来检视它的存在及变化,只能以审美惊奇本身的理论架构来看待其隐性的存在。稍加回顾可以发现,甚至连“惊奇”这一概念也不过是出现在明、清小说文本中,虽其理论源流并未断裂,却是以另外一种面目示人,不能完全将此面目与审美惊奇或惊奇理论相等同。它可以表现为“妙”“绝”“异”“新”的价值判断,也可以表现为“惊人”“惊心动魄”“动心惊耳”的美感体验,从审美效果上,则往往带给人耳目一新的心理快感。这在文学艺术的发展过程中至关重要,某种意义上,只要我们不以泛伦理化的偏见去看待,审美惊奇甚至可以说是历代文学艺术家追求的最高艺术理想之一,退一步而言,即使是那些所谓秉承“真”“自然”等“非惊奇之美”的作者,其内心也有惊奇之美的追求。所以,我们有必要对其相关理论资源进行梳理、整合。但又不能仅仅停留在概念层面,否则就割裂甚至肢解了“审美惊奇”带给人的痛快淋漓的美感,从而失去了这一范畴之于现实人生的关怀。因此,概念的梳理是必要的,更重要的是它所呈现的鲜活状态,以及它发生的原因及其人间性。
从上述观点出发,在细述诸多论题之前,我先对“审美惊奇”的相关问题作如下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