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一)研究缘起

1.研究背景

简单梳理一下近年来社区治理的相关标志性事件。2009年出台的《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在提出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引导社区居民以理性合理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社会管理的基础上首次提出“社会治理”的目标。2017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关于城乡社区治理的纲领性文件,强调“城乡社区是国家治理的基本单元,要积极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党的十九大再次就“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做出重大战略部署,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解、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不同于以往,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区治理体制”,这不仅明确了新时代社区治理“一核多元”的政治站位,更对新时代党建引领、社区治理创新及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落实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新时代社区治理持续创新需要厘清宏观治理战略和微观治理技术两大层面的问题。从宏观上看,社会治理既是一个政治过程,也是一个制度变迁过程。自21世纪以来,中国进入一个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和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重要时期,如何调整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重建社会秩序、实现社会整合,成为社会治理改革的关键。我们需要思考的是,新时代国家力量的向下渗透与社会力量的向上生长会催生哪些社区治理理论和治理经验,这些理论和实践的发生逻辑是什么。为加强国家权威的合法性,缓解治理主体多元化要求与基层政府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新时代社区治理最大的特色就是“党建引领,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它并非新生事物,而是中国共产党一直擅长的政治引领和社会动员的强势回归与新时代社区治理进路的重构;它并不是简单的“左”倾政治回潮,也不是简单的国家极权主义,而是在国际融合发展大背景下的科学、理性转型,既不脱离国际主流政治、公共管理、治理理论和价值体系,也不闭关锁国、自说自话,而是构建既符合主流社会科学规律,又能立足于中国情境,还可以和国际积极对话的中国治理话语体系,特别是在当前国际政治秩序扑朔迷离的背景下,这既是国家安身立命,又是人民生活幸福、社会秩序安定的客观需要,还具有伟大的学术价值和政治贡献。可以说,新时代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既是改革开放四十年社会发展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也是中国社区治理1.0版迈向社区治理2.0版的理论和实践根基。从微观上看,在社区治理研究语境中占据主导地位的一直是国家与社会关系。围绕该研究主题,存在社会中心的理论取向和国家中心的理论取向两派对立的观点。这两种理论观点都有合理之处,国家向基层社会渗透是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党和国家正在使用各种手段加深对基层社会的渗透和治理能力;但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已经很难回到改革开放前的全能政府模式,其对基层社会的动员能力及控制水平也在逐渐下降。因此,我们十分迫切地需要构建一个新的理论解释框架,既能超越争论,又能包容双方的基本论点。在此背景之下,互嵌理论和社会理性应运而生,即遵从社会理性,国家与社会相互嵌入和相互合作。展开而言,自上而下的国家力量与自下而上的社会力量互相冲撞,基层社区治理不仅是国家自上而下渗透的过程,同时也是社会自下而上生长的过程,将国家与社会互动结合的研究视角引入新时代基层社区治理,突破了简单化、非此即彼的一元思维,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新时代社区治理的真实情景。遗憾的是,地方社区治理创新表面上繁花似锦、日新月异,实际上标签化、内卷化问题日益凸显,“趋同式创新”、“盲目式创新”、“为创新而创新”及“碎片化创新”成为常态,根植于社会理性,国家与社会双向互动的社区治理实践和理论探索还很不足,导致社区治理方向和社区治理体制机制出现一定程度的偏差;社区治理系统化、科学化和精细化不足,治理效率不高,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精力,但事倍功半;等等。在社区治理改革的初期,普遍存在求速度、求数量的倾向,这是事物发展的阶段性规律,新时代社区治理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转型期,要适时由粗放型向精细型发展,实现从低水平向高水平的跨越,要将循序渐进作为社区治理的实践理性和推进原则,探索完善有效的社区治理机制和治理技术,比如社区营造、社区协商议事会、社区能人治理、社区居民代表等,不一而足。

在“国家治理现代化”场域中,新时代社区治理创新存在的突出问题包括:社区治理党政不分,党组织定位不清,能力建设不足。理论上,党建是引领社区治理的主阵地,是社区治理的核心和龙头,其作用和地位不可替代,但现实中社区党建的主要功能仍然停留于执行上级决策,而激活党组织、社会动员和链接社会资源等本质工作则亟须加强。可能的原因主要是基层政府行政化。在社会风险日益多发的时代背景下,压力型体制下的社区面临着日益强化的问责,以及短期考核、“一票否决”等绩效考核,使得“摆平术”等成为基层政府偏爱的解决方式。可以说,多元治理格局的发生,取决于国家、市场和社会的成熟以及它们之间关系的协同和平衡,不是国家或者政府推动就可以发生的,而是一个系统的治理问题。我国社区治理形塑的多元治理格局的形成依旧需要社会权威的再造、政社之间良性互动关系的培养及社会公共精神的塑造等,这是世界各国治理现代化的必经过程,是一个比人们主观期望更为漫长的过程,往往要经过更长的时间沉淀才有可能真正改变。基于社区视角,我们可以很清晰地看到社区治理行政化的生成逻辑,现实中坚守“党政包揽一切,对一切负责”的传统责任模式,以及理论上倡导的相关社会参与、社会动员及基层治理结构调整等则很不足,未能有效实现党建引导社区治理的目标。另一个问题就是基层党组织定位不清。党委政府内部除了责任政府外,如何定位基层党组织也是基层治理亟待回应的理论和现实问题。一是在宏观层面上,尽管基层党组织职责分工、服务能力不断强化,为党的基层工作赢得了更高的执政合法性,但在引领社区治理方面仍不能让人满意。作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的优势在于对治理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路径的选择上,基层党组织是对地方事务最熟悉的主体,因此既要增强党组织的服务能力,也要强化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战略规划作用和方向引领作用,即强化党组织对社区治理的政治引领、组织引领、能力引领、机制引领,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自治、民主协商、群团带动、社会参与机制,积极引导社区居民围绕兴趣爱好、环境保护及文化休闲等民生需要,自愿加入或组建各类社区社会组织,让每位居民都能找到并加入一个适合自己的社区组织,把分散的“社会人”再组织化,使居民以更加多元化的形式和途径参与到社区活动和社区公共事务管理中,唯有如此,才可能真正形成党组织引领下的社区多元治理格局。二是在微观层面上,社区治理机制和治理技术有待完善,治理精细化和持续化不足。社区治理创新总体呈现为:区县级政府是社区治理创新较为适宜的主体;党和政府的倡导推动、社区问题倒逼及回应社区居民需求是催生社区治理创新的主要动因;社区治理创新的主要领域是社区治理体制创新、社区公众参与创新和社区公共服务创新;社区治理创新方式可分为探索性创新、累积性创新和学习性创新三种。近年来,地方社区治理创新成果层出不穷,为完善社区治理体系、增强社区自治功能以及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为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鲜活的样板。尽管如此,新时代地方社区治理创新在相当程度上仍处于治理精细化和持续化不足的困境中。进一步来看,可以从跟随型社区治理和创新型社区治理两方面来阐述。一个是跟随型社区治理。应该说,绝大部分治理创新是地方政府有限理性基础上的实践发生,地方政府利用各种形式的实践进行学习,获取必要的经验教训,进而调整治理目标和治理工具,以回应不断变化的社区环境,即地方社区治理创新的实践过程具有典型的“政策模仿”性质。当某一地区推出某一创新性政策之后,其他地区基于非理性的逻辑与投机预期也纷纷效仿,期望将成功经验复制用于本地区,整个过程缺少基本的“成本—收益”理性分析。当然,我们也看到,伴随社区治理改革的不断完善,地方政府也在实现从“简单化跟风”到“政策性模仿”再到“创造性转换”的制度创新,这既是中央政府顶层设计引导下的结果,也是地方治理主体逐步理性化的必然结果。另一个是创新型社区治理。十八大以来,地方政府展开了轰轰烈烈的治理创新实践,“政社互动”、“三社联动”、“社区协商”和“网格化治理”等治理热词不胜枚举,极大地丰富了城乡社区的治理样态。但大多数地区特别是创新先行地区的社区治理大规模扩张时代已经过去,正在进入以质量提升为主的新阶段。可以说,社区治理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容易的、皆大欢喜的改革已经完成了,好吃的肉都吃掉了,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社区治理创新精细化难度加大且理论支持不足,导致社区治理持续创新方向不清晰,创新能力不足,治理机制和治理技术亟须进一步完善。

2.研究意义

场域是由附着于某种权力或资本形式的各个位置间的种种客观历史关系构成的,每个场域都规定了各自特有的价值观。这些原则界定了一个社会构建的空间。正是因为场域的存在,极为相似的事变发生在不同的历史环境中才产生了完全不同的结果。在此意义上,“国家治理现代化”作为“场域”,为新时代社区治理话语体系重构提供了“意义空间”。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为新时代社区治理和党建创新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政策可能,即新时代社区治理持续创新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一是理论意义。有助于推动社区治理创新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化。就现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实证性研究远多于理论性研究,建设性研究远多于批判性研究,静态研究远多于动态研究,碎片化研究远多于整体性研究,等等。本书试图突破以上研究的不足,基于生命周期与制度变迁逻辑对新时代社区治理进行解读,并以此为切入点,把新时代社区治理创新理论推向深入。二是应用价值。在新时代呼唤社区治理新格局的大背景下,亟须加大社区治理持续创新力度,重构新时代社区治理持续创新进路,推进“三社联动”和社区治理现代化进程,使社区治理持续创新研究更具应用价值。

(二)研究综述

推进新时代社区治理话语体系构建,必须从方法论上正确把握“理论逻辑”与“经验逻辑”辩证统一的“衔接点”。既不能把西方学术界相关社区治理理论和术语无批判性地照搬,并将“中国经验”仅仅作为对其的一种注释,又不能脱离“中国经验”单纯地进行所谓的“术语革命”[1],在破解“西方中心主义”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打破“中西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对从西方理论界引入的社会科学术语加以科学的批判,增加新的规定性,甚至形成新的内涵,最终用来融入具有“中国立场”的新时代社区治理话语体系,这样既能有效地消解“西方中心主义”,又能超越狭隘的民族性。可喜的是,在社区治理创新被普遍重视,而且实践中涌现大量创新成果的背景下,相关社区治理的本土化研究方兴未艾,特别是很多学者开始聚焦于改革开放四十年来社区发展与演变的历程,分别从不同主题展开思考。可以说,历经一个漫长的沉淀期,国内公共管理学学者和社会学学者正在以扎实的经验研究基础和丰富的学术想象力,将社区治理思考引向纵深并尝试从中国经验中得到具备解释力的理论,如桑玉成提出“政治学视角下的治理问题”这一命题,指出协同治理是多中心治理,要以权责统一为前提,即政府不是唯一主体,积极倡导居民成为主体,承担起公共事务的责任。桑教授认为,治理是一个政治性问题,但治理不等于管控;治理不是强化政府责任,而是分享公共权力;社区治理的关键是不要忘记政治人的初心,培育国民的公共意识,让社区居民成为治理主体,而不是客体[2]。另外,韩志明提出了“治理·信息·权力三国演义论”[3],吴晓林提出了社区治理“伞状结构论”[4],于君博提出了社区行政结构的“管理悖论”[5],等等。从整体来看,社区治理的本土化研究主要体现为“政治学路径的公共管理研究”,与管理学路径的公共管理有鲜明差异。进一步说,此类公共管理研究在直面中国政治,扎根公共管理过程、方法革新与适配、理论对话与创新方面,虽然对学术话语建构和学科理论的积累有独特的意义,但对于如何有效指导社区治理实践,如何具有可操作性,如何促进社区治理精细化、科学化及系统化,如何完善社区治理技术,还有相当大的距离。多数研究是个案研究,分别研究城市社区治理和农村社区治理,而鲜基于较大样本或多案例,从宏观上探讨我国城乡社区治理创新的现状与特点,限制了我们对社区治理创新状况的整体性认知。大多数研究是基于某一时期的社区治理创新行为的静态观察,缺乏对不同时期社区治理创新行为变迁的动态考量,研究呈现一幅无比“碎片化”的理论图景。另外,近期的讨论已经从结构论争转向微观行动策略,但在范式转换过程中始终缺乏有力的研究视角,进而陷入科尔曼理性选择难题。

进一步说,一个国家或者社会在快速转型过程中,如果选择切合实际的发展战略和发展所需的内在动力,并勾画出一个清晰可行的、为绝大多数成员所接受的宏伟蓝图,就可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那么,新时代社区治理主体的责任界定和主体间关系是什么,新时代社区治理持续创新的动力何在,新时代社区治理创新机制和技术特征是什么,新时代社区治理持续创新的本土化理论基础是什么?目前,学界对这些问题还尚未展开系统讨论。鉴于此,本书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梳理研究已有文献,基于广东省X区、Y区丰富的社区治理创新案例,以社区党建和治理精细化为主线,尝试对新时代社区治理持续创新进行经验研究,期望能在一定程度上为理论界和实践界把握新时代社区治理持续创新发展态势提供宏观视角和前瞻视角。

(三)研究框架

本书的研究框架由总体研究框架和三个具体研究框架构成。

1.总体研究框架

新时代为社区治理和党建创新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政策可能,由于改革攻坚区和舒适区的社区治理创新亟须学者深度关注,因此本书聚焦于社区治理持续创新,进行地方创新经验研究。首先,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梳理了社区治理持续创新的相关理论,并把这些理论贯穿于整个研究过程。其次,进行案例研究。X区和Y区是广东省乃至全国的社区治理创新典型地区,治理经验各具特色,同时又都属于G市,经济、社会、文化结构高度相似,通过案例比较,可以贡献出更多精细化的社区治理持续创新研究成果。最后,在案例研究的基础上,继续围绕X区和Y区社区治理持续创新中的具体问题进一步展开讨论。本书共精选了三个专题,希望能够由小及大,为读者展示一幅鲜活的社区治理图景(见图1)。

图1 本书总体研究框架

进一步对总体研究框架中的社区治理创新周期、社区治理创新主体及社区治理创新基础进行阐释,具体如下。

2.社区治理创新周期

齐默曼(Brenda Zimmerman)认为社会创新的生命周期是由一条出生、生长和成熟的S形曲线和一条作为补充的创造性毁灭和再生的倒S形曲线构成的循环往复的过程(见图2)[6]。伴随改革的深入推进,社区治理创新已进入深水区、攻坚区和一个低层次社区治理创新生命周期的成熟期。那么,如何重新唤醒社区治理主体的创新热情?如何快速跨越创新衰退期,启动社区治理创新从一个生命周期迈向下一个生命周期的步伐?对以上问题的关注和解决已成为新时代社区治理持续创新的现实需求。

图2 社区治理创新生命周期曲线

3.社区治理创新主体

在国家治理现代化场域下,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者、代表者,党委政府在社区治理中处于领导主体地位[7],集中掌控新时代社区治理的规则制定和资源配置,这同时也是新时代社区治理的政治基础[8]。本书尝试立足中国情境,把奥斯特洛姆的“多元治理”修正为“一核多元治理”,一核是指把党委政府作为社区治理创新的核心主体,党委政府通过对社区治理创新带来的“成本—收益”进行有限理性分析,决定是否及如何开展社区创新,并基于制度变迁逻辑进行社区治理创新主体的创新动机和创新行为分析(见图3)。

图3 生命周期和制度变迁逻辑下的社区治理创新主体

4.社区治理创新基础

社区治理创新的基础是共同价值。共同价值是指社会成员所持有的经验结果、判断与诉求,具有多元性和冲突性的特征。在差异的社会知识、文化背景和生活环境下,公众对现实世界的感知并不一样,甚至可能存在冲突,如果公众多元的价值偏好能够形成共识重叠,聚集为集体价值偏好,进而被政府识别、吸纳和回应,与政府的政策价值建构形成双向互动,这一过程就是共同价值的建构过程。社区治理过程是一个党委政府、社区居民、社区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认知协同的过程。在此过程中,不同主体之间形成社区治理的一致性认识并以此约束社区治理行为,作为整个治理过程中调和各种利益冲突的准则[9]。进一步说,之所以能够形成共同价值,进而生成社区治理绩效,是因为在共同价值建构过程中实现了建构主体、建构能力、建构内容、建构条件等因素的相互作用。从理论发展的角度来说,在共同价值建构过程中,建构主体及其具备的能力是建构过程发生的前提条件,建构主体共同关注的建构内容是建构主体进行对话、建构过程得以展开的基础,保障共同价值建构还需要与之相匹配的秩序与功能性平台 (对话形式、对话场域、技术等)的支撑。上述因素的集结与相互作用,将为社区治理绩效的实现奠定基础和提供可能(见图4)。

图4 社区共同价值建构因素及过程

第一,社区治理过程满足了共同价值建构对多元参与主体的前提要求。共同价值建构首先要求建构的过程由多方利益主体共同完成,在社区治理中,社区“两委”、社区居民、社区社会组织都扮演了重要角色。政府的顶层设计意愿、政策价值通过居委会向下传递,居委会一方面接受政府的建构价值,另一方面根据社区的全局利益形成社区管理组织的价值诉求。这些诉求以及居民的诉求都以“议题”的形式呈现。居民们对“议题”展开家庭讨论、小范围的群体讨论,进而形成统一的居民意见。

第二,社区治理多元参与主体具备的能力为共同价值建构提供了可能。社区治理主体能力、社区治理主体地位、知情的社区治理主体、直接平等的参与渠道,是构成良好的社区治理主体参与系统的基本要素。如果只有形同虚设的多元参与主体,没有实际参与行为的发生,那么仍然不足以完成社区治理共同价值建构。

第三,共同价值建构的内容必须与建构主体的利益紧密相关。社区治理带动居民进入共同价值建构过程,很重要的一点在于其所有的决策“议题”都紧贴居民生活层面。通常来说,居民不一定对宏观的国家政策存在积极的参与兴趣,但他们会关注决策对个人生活的影响。只有当建构的内容与建构参与者的利益息息相关时,参与者才不会对建构过程冷漠或者置之不理。当然,这一方面需要社区居民提供建构的议题,另一方面需要社区治理主导者去发现、识别这些议题。

第四,共同价值建构需要建立情境化的互动秩序。传统公共行政的管理秩序以工具与技术为主导,追求运作效率,指向自上而下的垂直管理,与之相适应的是以科层制为基础的管理秩序。要完成共同价值建构,必须突破原有建构秩序带来的困境,建立保障建构主体平等对话的新的互动秩序。《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是国家层面的制度保障,但是具体到社区治理,还需要对其进行精细化和微观化管理,比如“居民代表议事制度”就是社区共同价值建构的微观秩序基础。

第五,创建共同价值建构中发生对话的功能性平台。沟通、对话、交流等形式对于共同价值建构来说不可或缺。在社区治理情境中,通过居民代表会议,整合来自社区的各种“声音”;通过议事大厅,鼓励居民积极对话,让原本不知道如何表达价值诉求的居民掌握理性参与社区治理的技能;先进的技术也促进了共同价值建构主体间的充分对话,如微信等新时代新媒体技术。

(四)研究方法

立足于研究主题、研究内容和研究对象,本书主要采用个案研究方法、比较研究方法和个案—理论研究方法,具体考量如下。

一是个案研究方法。在全球化、智能化时代,由于时间的压缩和空间范围的扩大,社会学研究所面临的“具体”和“总体”之间的矛盾也更加突出。社区治理日益复杂的现实使个案研究方法成为深层次社区研究的方法论需求。

二是比较研究方法。有比较才能有鉴别,有抽象才能有升华。如果没有比较与抽象,那么实际上我们所叙述的事件或个案就是一个常量,而不是一个变量。如果没有变量,也就很难对事物之间的关系进行辨析,更谈不上探讨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由此,本书选择X区和Y区作为典型个案进行比较研究。个案选择的依据有两点。第一,作为绝佳的考察样本,X区和Y区能够较好地帮助我们分析探究国家与社会的双向互动是如何形塑社区治理的。X区、Y区作为广东省乃至全国社区治理改革的领跑者,积极创新社区治理模式,积累了丰富的创新经验。第二,X区和Y区是广东省乃至全国的社区治理创新典型地区,治理经验各具特色。同时,X区和Y区是G市的两个区,经济、社会、文化结构高度相似。通过案例比较,可以贡献出更多精细化的社区治理持续创新研究。

三是个案—理论研究方法。不局限于讲出X区和Y区本身的复杂性和精彩程度,解决定量研究中的“代表性”或“普遍性”问题,本书还试图通过对个案的叙述来进行社区治理的本土化理论建构,展现新时代社区治理事实,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对话,从而促成对新时代社区治理的新理解,引发反思,最终实现社区治理本土化的理论自觉。

资料来源主要由四个部分构成。其一,X区、Y区社工委内部资料。其二,2017~2018年,我们先后对X区和Y区政府、社区、职能部门、社会组织、社工及居民等进行半结构式深入访谈和参与式观察,并获取了翔实的一手资料。其三,在专题研究中设计的《Y区村居福利会发展现状调查问卷》和《Y区村居福利会发展现状及转型访谈提纲》。其四,其他文献、引用数据等资料。

(五)研究创新

本书的创新之处有三点,具体如下。

一是研究角度的创新。既有研究更多的是对社区治理地方创新实践的一般性描述和总结,缺少对已有经验的梳理、提炼及深度理论对话。在社区治理初期,普遍存在“求速度、求数量”“为创新而创新”的低质量倾向,这是事物发展的阶段性规律。如今,新时代要求社区治理适时由粗放型向精细型发展,实现由低质量向高质量的跨越。基于此,本书超越既有研究,对新时代社区治理持续创新背后的逻辑和进路进行解读。

二是研究内容的创新。理论与经验同等重要。经验提供现场感,经验提出问题,经验激活思维;理论引领方向,理论给人启示,理论提供阶梯。理论与经验是相辅相成的。没有经验的理论容易锁定思维,没有理论的经验只是一堆碎片。本书试图将社区治理理论与社区治理实践有机整合,做到彼此支持,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概念界定,对新时代社区治理持续创新进行诠释。第二,理论建构,对熊彼特的经典创新理论进行扩展,尝试构建新时代社区治理创新的生命周期曲线,指出社区治理创新已进入攻坚区和一个低层次生命周期的成熟期;利用制度变迁理论的部分概念和假设,尝试解释X区和Y区新时代社区治理持续创新动机和持续创新行为。第三,不囿于社区治理创新的重复性研究,坚持不懈地跟踪最新的地方社区治理创新模式并尝试进行经验分析和理论对话。本书的大部分数据资料是2016年以后的,不少已经更新到2018年。

三是研究方法的创新。基于个案研究,深入分析X区和Y区的社区治理创新实践,构建新时代社区治理话语体系;基于开放性思维和跨学科视野,案例和专题研究都建立了不同的研究框架,并利用了不同的研究工具;区别于多数平面研究,梳理X区和Y区社区治理创新的纵向演变过程;基于历年资料,进行新时代社区治理持续创新的纵向研究;区别于单案例研究,选择多案例比较研究,避免“把所有的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的脆弱性,使结论更扎实、更具说服力;案例和专题研究都是基于X区和Y区的地方经验进行的,因此更具连贯性、系统性和精细性。


[1]叶险明:《一种批判性的审视:“话语体系”何以能打造》,《中国高校社会科学》2013年第4期。

[2]桑玉成:《解读十八大精神的政治学视角》,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13年3月8日,http://cpc.people.com.cn/n/2013/0403/c351152-21013145.html。

[3]韩志明:《在模糊与清晰之间——国家治理的信息逻辑》,《中国行政管理》2017年第3期。

[4]吴晓林:“第八届公共治理青年论坛”会议发言,2017年11月3日。

[5]于君博:《社区居委会去行政化改革的悖论及其原因探析》,《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6第5期。

[6]Katharine A.Pearson,“Accelerating Our Impact:Philanthropy,Innovation and Social Change,”The J.W.McConnell Family Foundation Working Paper,2006.

[7]郁建兴:《中国地方治理的过去、现在与未来》,《治理研究》2018年第1期。

[8]刘雅静:《社会治理创新:理论蕴涵、实践困境与路径探寻》,《理论导刊》2014年第10期。

[9]单菲菲:《社会价值建构视角下的村庄治理绩效实现路径——广州市下围村“蝶变”的案例研究》,《公共管理学报》2018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