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史记》到《人物志》
- 伏俊琏
- 5803字
- 2025-03-04 18:06:00
谈司马迁为李陵辩护
李陵是“汉飞将军”李广之孙,李广在世时,陇右人皆以攀附李氏为荣。然而,自从李陵同匈奴作战兵败投降之后,“李氏名败,而陇西之士居门下者皆用为耻焉”235。司马迁也因为李陵投敌辩护,身遭宫刑,心灵重创,“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所如往”236,受此奇耻大辱,竟不知所终。而且这种创伤也影响了《史记》某些篇章的创作。比如吴孟坚就说,司马迁“不幸因李陵而遭宫刑之屈辱矣,然非辱无以成《史记》之奇”237。近人吴贯因更说,《史记》“对于汉家诸帝,皆有微词,其可见为借以泄愤”238。所以,如何理解太史公为李陵辩护这件事,关系重大,很有进一步讨论的必要。
司马迁为李陵辩护的事,学人有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司马迁为李陵投降匈奴辩护,是不应该的,由此遭受“宫刑”之辱是罪有应得。叶适《习学纪言序目》卷二〇《史记》、王若虚《滹南遗老集》卷一九《史记辩惑》、李晚芳《读史管见》卷二,皆有此论。第二种意见认为,李陵投降匈奴是假,“欲得其当而报汉”239是真。司马迁只是为了向汉武帝说明两种情况,一方面是宽武帝之心;另一方面是希望武帝应公正地对待将士的成败。这种意见,近年来又有人作了发展,认为司马迁并没有为李陵投降匈奴辩护,李陵兵败被俘后并没有马上投降匈奴,其投降是在全家被杀以后。司马迁的辩护是在李陵兵败被俘不久,其受刑则是次年,这时李陵还没有投降,司马迁不可能为李陵投降匈奴辩护。还有人认为,李陵虽然兵败之后投降了匈奴,但在司马迁为李陵辩护时,无论是司马迁还是西汉朝廷,都并不知道李陵已投降了匈奴;朝廷知道李陵投降匈奴,是在他投降一年多以后;至于司马迁,由于一年前已“下于理”,“深幽囹圄之中”,他知道李陵投降匈奴的时间还要晚一些。第三种意见认为,李陵的降敌,客观上是汉武帝不派给李陵骑兵,又妄听路博德诈言逼出来的。从这件事上可以看出,李陵是一个传统“忠君”思想的反叛者。以上三种意见中,第一、二种意见虽有不同,但共同点是:司马迁如果真的为李陵的降敌辩护,那是不能饶恕的;第三种意见出于为司马迁讳的目的,对李陵的降敌予以肯定,这是缺乏事实根据和情理逻辑的。关于李陵投降匈奴一事,《史记·匈奴列传》《李将军列传》和《汉书·李广苏建传》等记载清楚。李陵是在兵败时直接投降匈奴的,而且消息很快就传到朝廷。陈步乐被迫自杀,大臣们责备李陵,都是因此缘故。司马迁在武帝面前慷慨陈词时,也知道李陵已投降了匈奴。那么,如何理解司马迁为李陵的降敌辩护这件事呢?
根据《报任安书》,司马迁辩护的理由主要有两点:第一,李陵是“奇士”,“有国士之风”,“常思奋不顾身以徇国家之急”,是难得的将才。第二,李陵以五千步卒同八万匈奴轻骑连战十余日,“所杀过当”。他的战败,是“无可奈何”之事;他的投降,也有不得已的因素在。而且根据他“素所蓄积”的志向,“彼观其意,且欲得其当而报汉”240。我们对司马迁为李陵辩护这件事,只有从此入手,并通过《史记》全书的佐证,求得理解。
司马迁自述“少负不羁之才”,想望“慷慨之士”、“俶傥非常之人”。所谓“不羁之才”,就是指不受束缚,潇洒自如,具有自由意志的人格。《史记》中最成功的人物,就具有这种人格。比如李广,一生几乎没有打过胜仗,但他的“志”和“气”,决定了他仍然是英雄。他治军,让人人自便,他有的是胆识与智慧,还有高超的箭法。他可以把石头当虎来射;他可以在四万敌人的包围中,在自己矢尽粮绝而敌人矢下如雨的情况下,意气自如;他可以在匈奴数千骑面前,“解鞍纵马卧”,而且“奔射杀胡白马将”;他可以在重伤被俘,敌人把他“络而盛卧”两马间时,“暂腾而上胡儿马,因推堕儿,取其弓,鞭马南驰数十里”,“匈奴捕者骑数百追之,广行取胡儿弓,射杀追骑”。他的结局是“引刀自刭”241。黄震《黄氏日钞》卷四七曰:“李广每战辄败,困踬终身。今看其传,英风如在。史公抑扬予夺之妙,岂常手可望哉?”242项羽神勇,千古无二。勇斩宋义,巨鹿之战,鸿门之宴,分封王侯,一切全凭兴致,何等英雄,何等力量。即使在四面楚歌声中悲壮别姬之后,仍一路斩将搴旗,所向披靡。在穷途末路之际,在千军万马之中,在砍杀不已的时刻,项羽保持了自己心灵的自由;直到最后,他仍流露出对于骓马的关怀,对于乌江亭长的友爱,对于自我灵魂的反思和忏悔,进而自由地处置了自己的生命。荆轲高唱“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慷慨悲歌,仗剑长驱,入“不测之强秦”。在九宾之仪上,他谈笑风生,神情自若,“图穷而匕首见”,最后“自知事不就,倚柱而笑”243,坦然就死。齐人王蠋面对入侵燕军的利诱和威胁,慷慨陈词,并“经其领于树枝,自奋绝脰而死”244。秦观说:“予读《史记》,未尝不为蠋废书而泣,以为推蠋之志足以无憾于天,无怍于人。”245可谓知言。赵人贯高在朝廷狱中,“吏治榜笞数千,刺剟,身无可击者,终不复言”,真是铮铮铁骨。当高祖刘邦认为他“为人能立然诺”而赦免之后,他却“乃仰绝肮,遂死”246。在这些人物身上,体现了司马迁人生价值观的一面。他在《刺客列传》中写道:“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247又在《鲁仲连邹阳列传》中说:“鲁连其指意虽不合大义,然余多其在布衣之位,荡然肆志,不诎于诸侯,谈说于当世,折卿相之权。”248司马迁反复强调的“志”,就是人掌握自己命运的主动权。“荡然肆志”,就是充分掌握自己的命运。在司马迁心目中,李陵正是具有这种独立人格和大丈夫气概的人。李陵自许是“丈夫”“壮士”,不是贪生畏死之徒。他“提步卒不满五千,深践戎马之地,足历王庭,垂饵虎口,横挑强胡”249,多么英雄,多么豪爽!他本来决定战死沙场,部下劝阻他:“如浞野侯为虏所得,后亡还,天子客遇之”,而李陵尽斩旌旗,决定拼死一战,但终因矢尽援绝,副将韩延年战死,他感到“无面目见陛下”,遂降。汉昭帝时,霍光曾派遣使者迎他回来,他说:“归易耳,恐再辱,奈何!”“丈夫不能再辱!”250士可杀不可辱,李陵正是这种信念。司马迁为李陵辩护的第一条理由,从这里可以得到说明。
然而李陵毕竟投降了敌国。如果把这种行为放在国家利益的价值系统中,或放在军事原则的价值系统中,无疑是一种叛变行为。作为清醒的历史学家,司马迁是曾将李陵放在这两个系统中进行过价值判断的。《报任安书》中就说过:“李陵既生降,其家声。”251但是司马迁的精神矛盾,决定了他不自觉地把李陵的降敌在不同的价值天平上游移摆动,而且更多地将其从国家利益的价值系统移到人性伦理的价值系统,放在当时的具体环境下,认为李陵的投降有其不得已的原因,它表现了李陵这一类人本身的软弱。因而,司马迁同情李陵,并不是同情李陵的降敌本身,而是理解他降敌的心情。他理解李陵由于一时软弱而未能以死殉国之后所遭受的被世人遗弃的寂寞和耻辱,这种寂寞和耻辱的核心正是“难为俗人言”的李陵因为一时的软弱和犹豫所付出的长期内心折磨的代价,我们从《汉书·苏武传》中李陵对苏武那声泪俱下的陈词可以看出,李陵是承受了多大的内心折磨和灵魂煎熬!苏武是个羁胡十九年全节归汉的人,但是从他同李陵的多次开怀畅饮、剖心畅谈之中可以看出,他是理解李陵的。《文选》所录李陵苏武赠答诗,虽真伪尚不确定,但在表现他们两个人的心灵遇合方面,的确可以和《苏武传》对照来读。这就是说,能够理解李陵这种“不够英雄的英雄”的,正是苏武这种“真正的英雄”。就司马迁自己来说,《报任安书》中反复叙说自己遭受的耻辱,并且列引历史上王侯将相遭受侮辱的先例为自己不愿引决自裁辩解,并说明人要生存,就免不了要受辱、受折磨、受痛苦。《史记》传记中,司马迁“于士之隐忍而不死者,必啧啧不容口”252。在遭到李陵之祸的打击之后,他“从俗浮湛,与时俯仰,以通其狂惑”253,表现为一种失落主体意识的苟且态度。只有经过考验和磨难的人,才能真正明白什么是恐惧,什么是诱惑,什么是人性的弱点。
由此,我们又可以理解司马迁人生价值观的另一面。司马迁认为,人的价值不仅是指个人对他人、对社会、对国家、对民族的有用性,而且人本身还有许多要求需要满足,这就是人作为客观存在的自身价值。司马迁对他笔下许多人物的同情,并不是建立在他们的社会作用和社会价值上,而是建立在对人、对人自身的高度热情上。《史记》的许多传记中,人是有独立的存在价值的,他们在没有任何附加价值的情况下,依然有一个巨大的价值额。例如李斯这个人,论者皆以为是“恶”的化身,徐枋《居易堂集》卷十《书李斯传后》、李晚芳《读史管见》卷三《李斯列传》、梁玉绳《史记志疑》卷三一,都认为李斯是十恶不赦的罪魁祸首。然而,我们读《李斯列传》,分明感到李斯内心的痛苦,也感到司马迁对李斯的同情,尤其是传中写李斯的五次喟叹,“盛衰贵贱,俱于叹中关合照应,以为文情,令人为之低回”254。一篇《列传》,写李斯“佐始皇定天下、变法诸事仅十之一二,传高所以乱天下而亡秦特十之八九”255。在这十之八九中,太史公将李斯放到赵高的对立面,写他在善与恶之间的犹豫动摇,在两种可能性之间的对比、选择、拼搏。正是由于李斯心中同时存在着犯罪和无罪之感,造成了他的内心分裂,造成了他心灵的痛苦、不安和忏悔。司马迁之所以将李斯放到万难忍受的苦境中,就是为了通过矛盾和痛苦的试炼,在显示他人性中“恶”的一面的同时,也显示隐藏在“恶”下面的“善”来。同时,司马迁把李斯的痛苦和不幸,溶化在他自己人格的自觉选择之中。我们可以在李斯的错误和毁灭中认识到人性的弱点,认识到人的天性的各种可能性。再例如万石君父子,谨小慎微,恭敬至极,似乎是一具僵化了的行尸走肉。但是,当我们仔细阅读《万石君列传》时,的确有一种莫名其妙之感。我们既没有钟惺所说的“太史公叙万石家一段笃行至性,使人肃然生敬”256的感觉,也没有刘大櫆所说的“太史迁之传石奋也,褒之乎?讥之乎?曰:讥之”257的感觉,而是一种揶揄的同情,一种含泪的讥笑。万石君父子对自己的患得患失、阿谀求容竟浑然不觉,完全不知道自己正处在丧失人格、丧失人的尊严的“悲惨世界”里。但是,万石君父子的所作所为中,也确实有令人“肃然生敬”的东西。他们没有丧失内心的忠诚,在他们心灵中,仍然保持着某种抽象的坚贞不渝的形式;就他们本身而言,他们自以为是献身于一种高尚的事业。在《史记》中,司马迁借助笔下的人物,把自己独特的心灵感触和生活体验转化成为一种对于全人类皆有意义的人性体验,使自己能从更清醒的理智水平和更深沉的情感层次上观照人类整体。同情李陵并为之辩护,正是由于此。
那么,司马迁的这种人生价值观念是怎样产生的呢?司马迁是一个生在新时代,但抱有旧时代特定的思想观念而无法放弃的人。这里说的旧时代特定的思想观念,就是指先秦以来“士”人的自由思想。我们知道,春秋战国时期出现的“百家争鸣”的文化现象,孕育了个体人格的极大高扬。孔子“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258的自主意识,孟子“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259的大丈夫精神,庄子“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260的自由意识的无限驰骋,荀子“人定胜天”的石破天惊之论,纵横策士朝秦暮楚的自由选择,都强调的是自我意识的觉醒和独立人格的确立。而且当时士人的国家观念很淡薄,楚材晋用的情况屡见不鲜,连孔子都饶有风趣地把自己比作商品,待价而沽。人和人之间,人和社会之间,义务和权利之间都是平等的,且不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261了,即君臣之间,也是双向交换的,孔子说:“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262,孟子则强调“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263,君与臣的关系,只是一种“士为知己者用”的关系。儒家尚且如此,蔑王侯、轻富贵的道家可想而知。因而“士无常君,国无定臣”264。
这种情况,汉初犹存,许多王侯将相都保持着战国时期的养士风气,吴王刘濞、梁孝王刘武、淮南王刘安、河间献王刘德、江都易王刘非、魏其侯窦婴、武安侯田蚡及主父偃等招致四方游士,养着大批宾客。而且当时的文学游说之士还保持着战国游士择主而从、自由选择的习惯,如邹阳、严忌、枚乘等初仕吴,后吴王“阴有邪谋”,他们“知吴不可说,皆去之梁,从孝王游”265。到了司马迁时期,情况就变了。养士是天子的特权,其他人是不能养士的;文学之士不能自由选择服务对象,必须为最高统治者服务。
司马迁正处在这个转折的最后完成时期。他未能放弃弥漫数百年的自由意识和个体意识,而且把它保持在《史记》中。许多人论及《史记》,都说它有先秦文章的格调,这种格调包括先秦诸子士人那种自由意志和凛然不可侵犯的人格尊严意识。比如,伍子胥为报杀父之仇,不赴君命,而出奔吴国,借吴国之师,攻陷郢都,掘平王之墓,鞭尸三百。依照常理,这确实是大逆不道、叛君卖国的滔天大罪。而司马迁却认为赴君命,与兄俱死是“小义”,而报仇雪耻,维护人格尊严才是大义,伍子胥不是叛徒,而是“烈丈夫”。屈原九死不悔,沉江殉国,司马迁虽然“悲其志”,但却又表示惊“怪”,以为“屈原以彼其材,游诸侯,何国不容,而自令若是”266。彭越叛逆,被刘邦诛灭,彭越的步将栾布却敢于藐视天子禁令,“哭彭越,趋汤如归者”267。司马迁对这个抚哭叛徒的吊客,十分尊重,以为“彼诚知所处,不自重其死。虽往古烈士,何以加焉!”268田横耻为刘邦臣,英勇就义,司马迁称之为“高节”“至贤”。
可见,司马迁对人的价值的判断,往往超越一般的国家、统治者的利益,超越一时功利的范围,而从人类发展的总体高度,从人自身的独立价值方面,从人类的共同性方面予以把握。灵与肉的欲求是人类难以克服的本能,其中生命之欲更是作为血肉之躯的人所无法超越的。如果没有意识到超越生命之上的更有价值的东西,如果生的恐怖不能战胜死的恐惧,那么要放弃生命是不可能的。司马迁认为,李陵没有出卖自己的战友、自己的亲人,他只不过在万不得已之时为了保全自己的生命而投降了匈奴,并且为此经历了心灵的痛苦折磨。司马迁的这种思想,班固是理解并继承了的。《汉书·苏武传》中,对卫律和李陵两位降将,作者结合其处境、地位和思想写得迥然不同。卫律死心塌地投敌,不惜对苏武软硬兼施,满足于一时的富贵荣华,一副叛臣嘴脸,面目可憎;李陵则斤斤计较个人恩怨,一失足成千古恨,当劝说苏武无效时,对比苏武的民族正气,他内心有愧,痛哭而泣。李陵成为中国古代文学中经久不衰的悲剧形象,其源盖出于太史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