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从意大利城邦到大航海时代

(边码17)2.1
欧洲公民身份的新体系

众所周知,自12世纪以来,欧洲出现的城市相比伊斯兰世界、印度和中国的城市具有不同的特征。商人在世界各地的城市中扮演着重要的经济角色,这些城市中混杂着大部分从事非农业生产的人,例如制造业、服务业从业者和政府人员。但是,欧洲也有一些城市要么享有完全的政治独立(如意大利、荷兰、瑞士或汉萨同盟[32]),要么拥有广泛的自治权。这就是为什么许多欧洲城市,特别是意大利的城市的旗帜中都带有拉丁词“自由”(libertas)。在城市里,商人们扮演着自治政府的政治角色,而这在欧洲之外是闻所未闻的。[33]我们将详细探讨它们的运作方式,以及促使欧洲城市,特别是意大利城市成为创新中心的制度内涵和随之而来的财富积累(如表1.3所示)及技术与组织的变化。

(边码18)城市的经济体系依托于两大支柱:手工业行会和商人商会。手工业者通常不会生产存货,而是接收来自商人的订单,这些商人有时也提供原材料。从事买卖的商人(他们经常将原材料和成品存放在他们的仓库里)和拥有工具的手工业者之间形成了密切的联系。制造业生产很快便受益于重要的技术创新。从13世纪开始,水力被用于驱动众多行业的机械装置,如生铁加工、伐木、造纸和纺纱。有些创新是在伊斯兰世界或中国已经存在的,欧洲人或是引入,或是对这些创新加以彻底改造。中世纪欧洲取得技术突破的两个最重要的领域是航海和钟表制造。

磁罗盘的广泛使用、航海图的创建和三角表的编制使得航海可以运用工具和数学,并与船尾舵一起,让海上航行变得更加精确和可行,哪怕是在天气条件并不怎么有利的情况下。这些创新在中国早已为人所知。而机械钟的发明带来了不可估量的影响。传统上,人们一直使用沙漏和日晷来测量时间,自13世纪,欧洲开始探索机械驱动的方式。人们有关最早的机械钟建造地点的看法并不一致:最有可能的地方是意大利北部,但德国同样声称自己才是最早建造了机械钟的地方。事实上,到了14世纪,机械钟迅速在整个欧洲传播开来,最具代表性的机械钟不仅可以自动标示小时和分钟,还可以标示年、月、日,甚至行星的轨道,往往还有声音和单脚旋转的天使、圣母玛利亚及其他角色,它们在预先设定好的时间出现或消失。机械钟的出现确立了西方世界“机械驱动”的思维方式,成为其财富的基础。机械钟是欧洲特有的发明,在同时期的其他地方并不为人所知。

(边码19)在意大利中北部和荷兰南部〔佛兰德斯(Flanders)和布拉班特(Brabant)〕等欧洲发达地区的城市中,制造能力得以发展。作为连接欧洲、北非和近东的天然桥梁,意大利享有地理区位上的优势。荷兰则位于连接北海与大西洋沿岸的法国、西班牙道路的中心。意大利商人是开拓贸易新路线最多的人。一份1127年的文件提到了当地领主在集市上向“伦巴第人”(Lombards,生活在意大利中北部)推销商品。最早的集市出现在12世纪的意大利北部,然后扩散到欧洲许多其他地方,如香槟、普罗旺斯、法兰克福,以及苏格兰和爱尔兰。

佛兰德人(佛兰德斯的居民)大量涌入德国,德国本地的商人也很快变得活跃起来,也有佛兰德人来到了意大利。13世纪上半叶,随着一座跨越深谷、修建在悬崖峭壁上的被称为“魔鬼桥”(Devil’s Bridge)的桥梁建成,圣哥达山口(Gotthard Pass)开通,其成为货物运送的重要通道,从而使瑞士加入了商业活动。正是由于参与了欧洲贸易,才有了瑞士各州的政治自治。穿越阿尔卑斯山的其他通道也相继开通。然而,当13世纪快要结束时,意大利人还是绕过伊比利亚半岛和法国,定期往来于地中海和北海之间运送货物。陆运和海运公司成立了,还出现了传递信息的信使服务。

为了排挤佛兰德人并且不让其他竞争对手进入,意大利人——尤其是威尼斯人、比萨人和热那亚人——在地中海南部和东部打造了令人瞩目的贸易路线,其中一部分沿着原来十字军东征时的路线。威尼斯成为“通往东方的门户”,不仅因为它在地中海东部的广大地区建立了殖民地,而且还因为它资助了对黑海,以及克里米亚、印度、中国和中亚地区的远征。威尼斯的商人群体在埃及、叙利亚、突尼斯、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古希腊、塞浦路斯、克里米亚,以及特拉布宗、君士坦丁堡、塞萨洛尼基、法马古斯塔、尼科西亚,还有中国、印度和中亚定居下来[34]。除传统的陆上贸易路线如丝绸之路外,还开通了海上路线前往印度和中国。威尼斯商人离开阿拉伯半岛,航行穿过红海,在亚丁湾进入印度洋;他们在印度南部或斯里兰卡停留,然后沿着印度尼西亚的岛屿航行,最终到达中国南方的广州。欧洲人很快便开始专门从事对外贸易,因为他们的城市规模太小,无法提供足够大的市场。

这些商人享有的巨大自由也带来了经济制度、合约和资金管理方面的重大创新。其中一些是对伊斯兰世界已有做法的接纳,但随着它们在欧洲的普遍推广和不断完善,二者很快就不再具有可比性。以下是其中最重要的创新:

(边码20)★康孟达契约(Commenda,在威尼斯被称为Collegantia)。12世纪,主要在沿海城市中发展出的一种资本组合形式,允许那些不愿直接供职于公司的人向公司提供资金,预付部分必要资本,并获得足够的报酬作为回报。这是从与家族无关的人那里筹集资金的最初实践。承担相应责任的商业代理人可以使用这些资金,他们承诺高回报,但任何时候都只承担出资范围内的风险(有限责任)。这导致了17世纪股份公司的成立,[35]但在推广这种做法之前必须引入许多额外的规则。

★保险。保险的最初实践发生在12世纪邻海的威尼斯共和国,旨在化解在海上运输货物的船东们的高风险。保险极大地降低了他们的经营风险。

★银行。银行一词源于伦巴第语“banka”或“bench”,意思是一块铺着布的木板,这是集市和城镇广场上进行金融交易的地方。中世纪的借贷行为十分普遍,城市里的银行与商人们的活动密不可分,以至于时常会出现“商人银行家”(merchant-bankers),直到后来二者才分开。银行业务的开展——例如信用证或汇票——并不像过去那样,并不以所有者获得固定收益为目标,而是借助信贷流动为广大地区的商业活动提供融资。[36]

(边码21)这些生产和商业信贷除了让商人变得富有,也让城市变得富足,因为增加了就业,并为所有人提供了更好的生活条件。这就是为什么天主教会,特别是之前谈到的方济各会的教义逐渐放弃谴责信贷的原因,因为以生产为目的的信贷在道德上是可以接受的。新的投资信贷形式与传统的信贷之间并没有明显的区别,例如向统治家族提供战争贷款,这可能会导致银行发生严重危机,甚至破产。相反,消费信贷是由拥有捐赠资本的特殊机构实现的,即“虔诚基金”(monti di pietà)[37],它们以适度的利率出借资金,这也是“小额信贷”的最初形式。[38]最后出现了公共银行,其专门以“国债”的形式为国家筹集资金,用来支持战争、应对饥荒或公共卫生危机,并建造公共基础设施。这最终限制了一直被教会谴责的高利贷或类似高利贷的信贷种类,金融的目的和实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双重记账。这是一种通过在分类账簿中写下所有支出和收入来进行记账的方式,以便可以进行比较,并准确了解业务的开展情况。这种方法同样为伊斯兰世界所知。1202年,比萨的莱昂纳多·斐波那契(Leonardo Fibonacci)开始采用这种方法,后来欧洲商人们对其加以完善。[39]

★商法(ius mercatorum或lex mercatoria)。商业的扩张增加了经济主体之间的争端。为了解决这些争端,原本拥有各项规章制度的商业行会,施行了一套规范的制度体系,该制度体系同样也对不属于行会的第三方具有约束力,并由此建立了由商人法官(merchant-judges)负责执行的司法权。因此,商法是由商人阶层直接制定的国际通行的商法;所有人都受其约束,这体现了商人在城市中享有的特殊地位。[40]

随着合约数量的不断增加,记录合约的必要性导致了一种新职业——公证人的出现。这一角色之前就已存在,并拥有多种职责,但主要是为私人服务。从12世纪开始,公证人有了公认的身份,出席合法交易并作为其合法性的担保人,体现了公法的价值。在13世纪中叶的博洛尼亚,大约有400名公证人从业者;在比萨,有1183名公证人。在13世纪,公证活动成为“法律顾问协会”(Guild of Juris consults)的一部分,并被列为法学院的科目,特别是在博洛尼亚和帕多瓦。

(边码22)表22.2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

以1990年的美元计算,单位:美元

备注:*来自Maddison database,见表1.1;†为1849年的数据,因为1850年该序列加入了爱尔兰,从而拉低了平均收入水平。

数据来源:Bolt&van Zanden, The First Update to the Maddison Project.

(边码23)意大利城市中聚集了大量的创新活动,引发了经济的高度繁荣,如表2.1所示。1300年,意大利中北部城市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经是荷兰和西班牙等欧洲最繁荣地区的两倍左右,而英格兰则远远落后。一个世纪之后,意大利城市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仍稳居第一,但荷兰和英格兰正迎头赶上。16世纪,意大利开始衰落,尽管其收入水平只有荷兰才能达到。17世纪,荷兰超过了其他所有国家,并一直保持领先直到19世纪初。到那时,英国的工业革命已经成熟,但此后的荷兰依旧富裕。意大利的财富水平在18世纪才被英国超越,而欧洲其他地区一直落后于意大利,直到19世纪中叶。其中的西班牙,只在16世纪时有过短暂、少许的改善记载。

意大利城市开创的制度创新一直在继续,甚至当它们遭遇危机时也同样如此,但显然这些都是对已有做法的改进。[41]其中主要包括:

★证券交易所,作为商业和金融交易的场所。第一家证券交易所于1531年在安特卫普正式开业,但它只是对欧洲各个商业城市已有的业务进行了规范。

★邮政服务,在15世纪引入,当时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马克西米利安(Maximilian)一世将帝国的邮政服务交给了伦巴第的弗朗西斯科·塔索(Francesco Tasso)。

★专利制度,保护了新发明的商业开发。1624年,英国首次推出了专利制度,期限为14年。

★商法典,在许多欧洲国家审理贸易案件的法庭中逐渐成形,直到后来随着商会的出现,在拿破仑时代正式被编纂为商法典。

(边码24)制度基础的漫长准备有利于扩大市场并改善市场运行,同时也为更大规模的生产做好了准备。由机械动力(主要是水力)驱动的自动化系统促使战略性的发明出现,继而引发了欧洲工业革命。[42]但是在此之前,我们应当了解地理大发现时代的地理探索所带来的长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