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结婚是为了幸福,离婚也是:民法典下恋爱婚姻财产争议指南
- 史文婷
- 4595字
- 2025-05-14 15:49:23
第六节 婚前个人财产规划
通过前几节的内容,大家会发现,原来想要证明婚前个人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在离婚率普遍较高的当代社会,作为一名律师,我认为大家都应该具有预防风险的意识,而做好婚前个人财产规划能更好地保护我们的感情。
如何做好婚前个人财产规划,防止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发生混同,不同类型的财产有不同的操作。
一、关于婚前存款
1.婚前婚后开具不同银行卡,避免存款混同风险
我们可以把婚前存款和婚后收入放在不同的银行卡里,避免出现混同风险。如果在一张银行卡上,既有每个月的工资进账,又有每天的各种花销,一个月几百笔消费,累计十几年,法官如何判断哪一笔消费花的是婚前存款,哪一笔花的是婚后共同财产?在无法区分的情况下,离婚诉讼中就无法把婚前存款扣除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婚前存款一旦发生混同就要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此,婚前婚后使用不同的银行卡就可以轻松解决这个问题,操作简单,而且证明起来一目了然。
2.婚前财产还可以采用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兑换外币或者购买金条等方式和婚后收入进行隔离
一方面,定期存款(需要到期后继续购买定期存款,不转入活期)、大额存单、外币、金条都可以起到隔离婚前存款和婚后存款的作用。另一方面,存款利息、金价上涨,和本金一起都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用分给对方。存款利息属于法律规定的法定孳息,金价的上涨属于自然增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通过这种方式,不仅本金可以固定为婚前个人财产,婚后的收益和增值部分也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二、关于婚前购买的股票
婚前购买的股票的本金在婚后依然是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无须分给对方。但对于婚前持有的股票在婚后产生的增值,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则需要根据股票增值的原因进行判断。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对此的观点是:“如果在婚前就持有股票,一直没有操作过,则股票的增值完全是市场行情变化导致的,应当将这种增值理解为自然增值,将其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较为妥当。如果股票在婚后进行过多次买入与卖出,则将股票的增值理解为投资行为较为妥当。”[9]
家庭的运转需要两个人的付出,虽然一方研究股市、基金能为家庭带来收入,但另一方默默地做家务,也是一种为家庭付出的形式。股票增值是两个人为家庭共同努力的结果,属于双方共有更为公平。
关于股票的分割时间,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可以将婚前购买股票的本金从离婚时股票的市值中扣除,剩余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另一种观点认为,应以双方结婚之日作为基准,以当天一方名下的股票市值作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的股票市值减去该部分后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两种观点的差异在于,离婚时扣除的是一方购买股票的本金,还是结婚当天股票的市值。最高院民一庭吴晓芳法官倾向于第二种观点,她认为前一种观点忽略了股票在婚前的增值也是个人财产的情况,会损害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权益。[10]
了解了股票本金及增值部分的认定规则后,可以总结出婚前持有的股票和婚后财产进行区分的三种方法:第一,婚前投资股票绑定的银行卡只用于管理婚前的股票。婚后如果有增加股票投资的需求,建议另外开具一张银行卡,使用婚后存款进行股票投资。第二,如果介意配偶共享股票增值的部分,需要在婚后仅持有股票,不进行任何操作。第三,对于结婚当天自己名下的股票市值予以记录,方便作为股票分割基准。
三、关于婚前房产
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婚后依然属于个人财产。如果这套房子在婚后增值了几百万元,其增值部分也属于个人财产。因为这在法律上属于自然增值,我们没做任何努力其价格也在攀升,没有体现夫妻双方的共同劳动,因此对方无权共享增值。
但如果你在婚前支付了首付,每个月需要还贷,在双方没有另外约定的情况下,婚后还贷尽管用的都是个人的工资,也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这种情况下,对方是可以共享共同还贷部分及婚后房产增值部分的。
婚前购买的房产在婚后要尽量避免多次置换,因为多次置换获得的增值容易被认定为投资收益,从而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于有贷款的房产,如果希望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均由自己享有,则需要与配偶签署夫妻财产协议,对此进行明确。
四、关于婚前持有的贵重字画
如果婚前持有贵重字画,字画的增值受到市场的外在因素及艺术品投资市场火爆程度的影响,与个人的主观意愿无关,和房产增值一样属于自然增值,因此增值部分属于个人财产。你需要保管好发票或者接受赠与的证据,证明字画是你婚前持有。
综上所述,婚前财产种类庞杂,对于不同财产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的规定也不尽相同。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婚前咨询律师,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选择适合自己的婚前财产规划方案,这将帮助人们在面对婚姻带来的风险时拥有更强的承受能力。
那么,如何判断离婚律师是否靠谱?
1.看律师擅长的领域是否包含离婚纠纷。每个律师都有自己擅长的领域,而法律行业分类很多,包括离婚诉讼、劳动争议、商事纠纷、医疗纠纷等众多领域,每个领域的案件都有自己的特殊性。如果你要找离婚律师,最好找专门从事离婚案件的代理律师,这样才能保证律师具备该领域的专业度。
2.看律师的工作年限、履历、过往案例。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通常来说,律师如果执业年限较长,积累的经验会更丰富。当然,工作经验丰富也会影响律师的报价,如果案件并不复杂,可以在收费和经验中找到适合自己的平衡点。
3.看律师是否承诺有关系、承诺案件结果。如果这个律师暗示自己关系过硬,承诺案件结果,最好直接将其排除,他很可能是在利用信息不对称来欺骗你。
4.问清楚和自己沟通的是不是承办自己案件的律师。部分律师团队规模较大,由销售人员负责和客户沟通,这会导致与你谈案子的人和最终办理案件的人不是同一个人,对于案件走向的判断会有差异。建议你在沟通前问清楚谈案的人是不是将来的承办律师。
5.可以交叉验证律师的说法。由于法律行业需要较强的专业背景,普通人没有法律知识,很难验证律师说的是对是错。如果时间允许,可以联系两位到三位律师,通过他们对于其中一个问题的解答交叉验证其他律师的回复,这可以帮助你更快找到值得信赖的律师。
致未婚女孩的一封信
作为律师,我参与过很多离婚案件的谈判和诉讼。有一句经典的电影台词是:“刑事律师会看到坏人最好的一面,而离婚律师会看到好人最坏的一面。”娱乐圈的各种新闻让未婚女孩对婚姻充满了思考,伴侣还能不能被信任?我作为一名离婚律师,常会被人问到一个问题,选择什么样的人结婚才能不离婚?
我的答案是:选择什么样的人都有可能离婚,因为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我们能做的是选择一个有责任心的人,让自己拥有经营婚姻的能力、拥抱变化的心态,才能在婚姻关系里得到滋养。
想要经营好婚姻并不容易,每段婚姻都有走向破裂的可能性。我总结了几点在结婚前应该考量的因素,供大家参考。
第一,过日子,人品比钱包更重要。如果这个人的品质有问题,不管物质条件有多好,目前感情多好,我都建议你放弃。因为人品问题除了表现在这个人对你的感情是否专一,更重要的是万一你们两人产生了矛盾,对方会不会作出极端的行为影响你的生命安全。
比如,2021年牵动大家的“重庆两幼童坠楼案”,张某把自己的两个孩子从重庆一高楼15层坠下,2岁的姐姐当场死亡,1岁的弟弟经抢救无效也死亡。你可别觉得家庭暴力距离普通人很遥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作出的《司法大数据离婚纠纷专题报告》,有14.86%的夫妻因家庭暴力向法院起诉离婚,这在离婚的事由里排名第二位。因此,可以说人品不行,一票否决。
第二,结婚需要两个人都有独立的经济能力和决策能力。如果任何一方无法脱离自己的父母独立生活,那么你们婚姻的质量多半会受到影响,作出独立决策的前提是经济独立。在我经手的一些案件中,因为一方父母过度参与小家庭的事务导致离婚的案件不在少数,而父母过度参与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两个人的收入无法独立还房贷、养孩子,还需要靠一方父母的资助。如果父母没有边界感,而配偶一方也没有起到调节作用,最后多半会以离婚收场。
第三,婚前了解自己比了解对方更重要。女生的婚恋成本客观上比男性更高,因此婚前要尽早确定自己最不能接受伴侣什么样的特质,自己的核心需求是什么。
如果你的核心需求是陪伴,那就没必要找一个全部身心扑在事业上的男性。如果你的核心需求是对方能够赚钱养家,婚后你可能会发现,他能陪你和带孩子的时间不会太多。如果你要的是一个积极上进的男人,那你需要接受他也会要求伴侣共同进步。如果你也是一个普通人,在能赚钱、性格好、颜值高中,选择一个你最在意的就可以了。
第四,婚前多看缺点,婚后多看优点。很多人可能会反过来操作,婚前看对方都带着滤镜,看到的都是对方的优点。婚后才发现,自己看中的优点背后都有隐藏的缺点,又因此开始抱怨,觉得自己看走眼了。如果热恋的时候,你能多一分清醒,婚后平淡的日子里,能对对方多一分欣赏,那么你的日子就不会过得太差。
第五,学点法律和心理学。婚姻难就难在既要有爱情,又要有面包,两个人的三观要差不多、世俗基础也要相当,还能在漫长的几十年生活里养育孩子、赡养老人,直面两个人逐渐消退的激情,更别提一日三餐、孩子吃喝拉撒等现实的琐碎对感情的消磨。这一切仅凭爱情是不够的,学点法律,知道关键时刻如何保护自己;学点心理学,能够更加科学地找到两人之间存在的问题,都是对婚姻有切实帮助的知识。
你的婚姻是什么样的,由你来决定,你对于自己的生活永远是有主动权的。网络上展示的婚姻样本是片面的,是经过筛选的,并不是世界的全部。每个人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一点点构建出自己理想的婚姻。
如果让我给出一个建议,我希望你的世界能够大一点点,把爱情和婚姻作为生活中重要但不是唯一的事情。要知道,你的世界里除了有爱情、有柴米油盐,还有你的家人、你的梦想、你的努力。和朋友欢聚的时光、工作中被认可的时刻、想要保护的家人,都是你生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不让婚姻变成自己讨厌的样子,是对方也是你的课题。
[1] 本书案例中人名均为化名。
[2] 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20年版,第175页。
[3] 参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第十六条规定:“借名人违反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借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并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主张确认房屋归其所有或者依据双方之间的约定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一般不予支持。”
[4]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云01民终11552号民事判决书。
[5]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2019)津0112民初10622号民事判决书。
[6]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2018)粤2072民初3844号民事判决书。
[7]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6)沪01民终1133号民事判决书。
[8] 蒋梦娴:《恋人分手后共有房产如何分割?一图解读审理思路》,载庭前独角兽公众号,最后访问日期:2018年1月3日。
[9]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民事审判实务问答》,法律出版社2021年版,第124页。
[10] 吴晓芳:《一方个人财产婚后收益问题的认定与处分》,载《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总第57期)2014年第1期,人民法院出版社2014年版,第144—1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