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于投入与产出的资源型城市创新评价

(一)创新指数

目前中国经济已经进入中低速高效增长的新常态阶段。新常态下,保持高质量的稳定增长更加需要持续而强劲的动力源泉。同时,在供给侧改革的进程中,“三驾马车”的作用逐渐淡化,拉动经济增长需凭借新的活力和要素,创新的作用日益凸显。创新能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大大提高社会生产力,促进经济发展。早在2006年,中国便提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并且希望于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2012年党的十八大做出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部署,提出了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

作为能源资源的重要战略保障基地,资源型城市为推动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从目前来看,较多资源型城市遇到了经济转型的瓶颈,面临较大的风险与挑战。探索资源型城市创新驱动发展新动力,是加快推进国家创新驱动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所在,也是资源型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现实之需。中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离不开资源型城市的贡献,当前在全球化与信息化浪潮的冲击下,中国资源型城市纷纷面临转型的关键时期。加快经济结构转型,顺利完成产业升级,并保持良好的经济增长态势,这些都离不开创新的支持。因此,对中国资源型城市的创新能力进行研究具有十分深刻的现实意义。

创新能力可以采用“创新指数”进行定量的描述与比较,创新指数旨在科学客观地衡量企业、地区、国家的创新能力,为决策提供具体的参考指标。综观已有文献,主要从国家层面或城市层面来对创新能力进行评价。具体来看,比较有代表性的包括:

第一,全球创新指数(Global Innovation Index,GII):由杜塔教授于2007年在英士国际商学院启动。该指数通过多方面的综合评价来衡量创新能力,具体来看,包括:创新驱动、创新制度与政策环境、企业创新、知识创造、知识产权、技术应用和人力技能。

第二,欧洲创新记分牌(European Innovation Scoreboard,EIS):是国际上最具影响力的国家创新能力评价体系之一。每年EIS通过检测和评估欧盟整体创新绩效、欧洲各国的创新表现以及欧盟与世界其他主要创新国家的差距,创新表现经各项指标评估合成得出一个综合创新指数(Summary Innovation Index,SII)。根据得分结果将国家划分为四类,分别为:创新领导型、强力创新型、中等创新型和一般创新型国家。

第三,中国创新指数(China Innovation Index,CII):是由国家统计局社科文司“中国创新指数(CII)研究”课题组研究设计的,并对中国创新指数及4个分指数进行了初步测算。中国创新指数评价体系框架包括三个层次:第一层次,创新总指数,用于刻画中国创新发展总体情况;第二层次,分领域指数,反映了4个领域的创新发展情况,即创新环境、创新投入、创新产出和创新成效;第三层次,通过21个评价指标的测算,从而得到创新能力各方面的具体状况。

第四,国家创新指数:为了监测和评价创新型国家建设进程,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通过构建指标体系,率先对创新型国家评价指标体系开展了系统研究,对中国的创新资源、知识创造、企业创新、创新绩效和创新环境进行评价。其研究成果体现在2011—2013年发布的三份《国家创新指数》系列报告中。国家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主要用于评价世界主要国家的创新能力,揭示中国创新能力变化的特点和差距。

第五,中国区域创新指数报告(2015):该指数是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于2016年3月发布的,并首次构建了中国区域创新评价指标体系。该评价体系包括三个维度,分别为创新环境、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并以各类统计年鉴、统计公报为依据,以中国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关键区域和热点地区为研究对象,从而对区域创新活动进行了评价。

除此之外,还包括:中国创新指数研究报告,该报告直接服务于政府、企业、社会和学术研究,是中国人民大学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咨询性研究的重要成果;孙中震和田今朝(2003)建立的国家创新指数等。一些省市则通过结合自身的发展特征构建了省级或城市层面的创新指数评价指标体系,用以衡量和评价本区域的创新发展水平和创新能力。如:杭州创新指数、济南市创新型城市建设综合评价体系、陕西创新指数等。

创新指数,对资源型城市的创新能力进行评价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中国共有262个资源型城市,其中包括:126个地级行政区(包括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等),62个县级市,58个县(包括自治县、林区等),16个市辖区(开发区、管理区)。而资源型城市创新指数,能够较为科学准确地反映众多资源型城市目前的创新水平,为政府评估地区创新能力、制定地区转型政策提供可靠的材料。另外,资源型城市创新指数的发布,也能够对地区创新氛围产生良好的影响,激励当地政府加大创新投入,培育创新土壤,促使当地企业在创新中实现产业结构的改革与升级。

从对已有文献的梳理可以看出,虽然已有文献从国家或城市层面对创新能力进行了评价,但未有文献专门针对中国的资源型城市进行研究。本研究在吸收和借鉴前人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了一套可以充分体现中国当前资源型城市创新能力评价的指标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对中国资源型城市创新环境、创新投入、创新产出和创新绩效情况进行了系统研究,从而服务于政府管理需要,服务于资源型城市转型需要。本研究的特色和创新点主要体现在:

一是首次从城市群层面对资源型城市的创新能力进行系统评估。过去大多数的研究聚焦于国家创新或单个城市的创新问题,而资源型城市创新指数将问题的范围从国家范畴缩小,但又不至于仅仅针对某一城市而使得问题失去普遍意义。研究资源型城市的创新指数,能够更大地发挥创新指数的定量含义,为资源型城市的转型问题提供科学的借鉴。

二是评价指标的选取更具针对性、全面性和科学性。在构建指标体系时,在借鉴国家层面和城市层面创新指数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将创新指数的测算分为了4个一级指标,分别为:创新环境指数、创新投入指数、创新产出指数、创新绩效指数。在此基础上,引入了11个二级指标和56个三级指标。指标体系的构建充分考虑了研究对象的特点,选择了能够突出衡量资源型城市创新发展情况的特征指标。这样的评价体系对资源型城市更加具有针对性,并且多层次多维度的评价体系使得结果更具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是对中国116个资源型城市的数据搜集和创新能力评价。资源型城市研究的难点之一在于数据的搜集工作,为了对这些城市的创新能力进行全面、客观和科学地评价,通过多种渠道我们搜集到了能反映资源型城市特征的第一手数据,并结合熵值法等赋权方法对中国116个资源型地级城市的创新发展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研究对象覆盖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山东、新疆、广东等24个省(自治区),占全国地级城市的39%以上。评价涵盖了成长型、成熟型、衰退型、再生型资源城市,涵盖了东、中、西部,东北地区和南方、北方地区的差异性,涵盖了享受区域性政策(京津冀一体化)、民族性政策(新疆克拉玛依)等多个层面。通过评价,得到了115个地级资源型城市的创新发展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二) 指标体系构建、数据来源及处理

1.指标体系构建

与一般城市相比,资源型城市的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既有共性也有特性,研究其指标体系,不仅要对创新评价的一般诉求进行考虑,同时还要结合资源型城市的典型特征,在引入创新评价体系的一般指标的基础上,加入能反映资源型城市独有特征的创新评价指标,从而使中国资源型城市创新评价结果更为科学和准确,构建的评价指标体系如表3-7所示。

表3-7 中国资源型城市创新指数评价指标体系

该指标体系中,共包含了4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56个三级指标。在包含的56个三级指标中,有2个逆向指标,分别为能源消费弹性系数和单位GDP能耗,当指标值越大时,代表资源利用效率越低,从而对应的创新绩效也越低。具体来看,构建的指标体系特点如下:

第一,紧扣创新型城市建设这个中心目标。创新环境一级指标下,在包含了基础性的经济社会、综合环境指标(如:宏观经济环境、基础设施环境)的同时,也包含了创新创业环境,如创新市场环境下的创新创业服务机构数、企业孵化器数,创新人才环境下的每万人专业技术人员数、企业科技活动人员数等指标均体现了城市创新创业环境。

第二,充分体现了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指标体系重视贯彻科学发展观,在一级指标中,创新产出和创新绩效均包含了能集中反映创新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三级指标,如: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总产值、劳动生产率、能源消费弹性系数、单位GDP能耗、资源产出率等。

第三,充分体现了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地位。在本书的指标体系中,能反映企业创新的指标包括有研发机构的企业所占比重、开展产学研合作的企业所占比重、高新技术企业数、企业科技创新投入占科技创新投入的比重、每百家企业商标拥有量等,从而使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得到了充分体现。

第四,充分体现了人才对创新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必须注重加快创新型人才队伍的建设,努力推动人才创新能力的提升,在创新发展过程中充分发挥人才的引领作用。因此在构建指标体系时,引入了每万人专业技术人员数、企业科技活动人员数、资源型产业从业人员人均受教育年限、每万人教师数等能体现人才对创新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的指标。

第五,充分体现了具有资源型城市特点的特征性指标。与一般城市相比,大多数资源型城市的经济增长对矿产资源开采和加工业依赖程度较高,因此,在构建指标体系时引入了资源型城市特色的指标,如:资源储采比、非国有资源型企业发展情况、资源型产业从业人员人均受教育年限、资源型产业专利授权数、资源型产业产品附加值、资源产出率等。

第六,引入了政府对推动城市创新发展的作用方面的指标。指标体系在体现企业作为创新主体地位的同时,也引入了政府对推动创新发展的作用方面的指标,如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政府科技投入占财政支出比重,均能很好地反映政府对创新的推动作用。

2.数据来源

本书的原始数据主要来自于2015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2015年《中国统计年鉴》、各省市自治区2015年统计年鉴以及其他各类统计年鉴、统计公报,财政部、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科技厅、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总局、科技部火炬中心、Wind资讯等有关部门公布的官方数据,部分数据由原始数据计算得来。

3.数据处理

(1) 数据标准化处理

在测算前,首先对各个指标进行了标准化处理,即将各指标规范化、标准化,消除量纲影响。标准化处理增强了不同指标的可比性,方便对不同指标的相对权重进行赋值。同时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异常值的影响。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对于正向指标,标准化处理的公式为:

对于逆向指标,则为:

其中,zij表示标准化值,xij表示指标值,min{xij}表示最小值,max{xij}表示最大值。

(2)指标权重的确定

本书中一、二、三级指标均采用客观赋权法进行赋权。其中,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均采用等权重进行赋权,三级指标则采用熵值法进行赋权。其中,熵值法确定权重主要依据各指标传递给决策者的信息量大小,是在综合考虑各因素提供信息量的基础上给出权重的一种方法。根据信息熵理论,信息不确定性可用信息熵来进行度量,熵值越大,所蕴含的信息量越小。因此,如果某个属性的熵值越大,则说明应赋予该属性较小的权重,否则相反。用该方法确定指标权重,既可以对多指标间信息的重叠问题进行有效解决,还可以克服主观赋权法中无法避免的臆断性、随机性问题。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将各指标同度量化,计算城市i指标j占该指标的比重pij

第二步:计算第j项指标的熵值ej

其中,N代表城市个数,N=116。

第三步:计算指标j的差异系数gj

第四步:归一化处理差异化系数gj,从而的抽指标j的权重系数wj

(三)中国资源型城市创新指数及分析

按照前述资源型城市转型评价指标体系,根据搜集到的数据对中国资源型城市中116个地级市2014年的创新能力进行综合评价。

1.全国创新指数

从分析结果来看,2014年116个资源型地级城市的创新指数的均值为0.417,其包含的一级指标中,创新环境指数、创新投入指数、创新产出指数、创新绩效指数的均值分别为0.335、0.410、0.338和0.588。资源型城市创新评价一级指标的全国平均值、最大值和最小值具体见图3-1。从理论上来说,所有评价指标经过标准化处理后的值应在(0,1)之间,越接近于1说明城市的创新成果越好或越突出。按照这一思路来对照总体创新指数和各分项指标,可以看出2014年中国资源型地级城市整体的创新能力并不突出,其均值低于0.500。从各分项指数来看,资源型城市平均得分最好的一级指标为创新绩效,相比之下创新环境和创新产出的平均得分很低,均小于0.400。

图3-1 资源型城市创新指数一级指标的全国平均值、最大值和最小值

具体来看,2014年各地级市创新指数中,排名第一的是淄博市,得分为0.731,排名最后一名的是鹤岗市,得分仅为0.184,两者相差0.547,说明各城市间实际的创新效果差异较大。在116个被评价城市中,有50个城市的创新指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占评价城市总数的43.103%。总体创新指数排名见表3-8。

表3-8 创新指数得分及排名情况

创新指数的主要特点表现在:

第一,创新指数排名较高和较低的城市在地理上存在着较为明显的集聚现象。从区域分布来看,创新指数排名前15位的城市中,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城市分别有9个、2个、2个和2个;东部城市较多,包括淄博、东营、徐州、唐山、湖州、济宁、泰安、宿迁、临沂,所占比重为60%,分布于山东、江苏、河北和浙江4省;前15名城市中尤其在山东省表现较为集中,共占据了5座城市,在地域上呈现一定的集聚趋势。而创新指数排名后15位城市则全部位于西部或东北地区,其中,西部地区城市有8个,分别为:昭通、达州、石嘴山、贺州、平凉、百色、金昌、铜川;东北地区城市则有7个,分别为:阜新、黑河、伊春、双鸭山、鸡西、七台河、鹤岗。上述城市分布于云南、四川、宁夏、广西、甘肃、陕西、辽宁、黑龙江8省,尤其是在黑龙江省表现较为集中,占据了其中的6座城市,在地域上也呈现出一定的集聚趋势。

第二,评分较高的城市往往具备较好的经济发展条件。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资源型城市既有经济基础以及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对于其创新存在着重要的积极影响。2014年排名前15位城市的GDP、人均GDP、GDP增长率均值分别为3444.983亿元、84933.200元和8.465%;而排名后15位城市的GDP、人均GDP、GDP增长率均值分别为499.314亿元、29437.067元和3.060%。因此,可以看出排名前15位城市的GDP、人均GDP、GDP增长率的均值分别是排名后15位的6.899倍、2.885倍、2.766倍。

第三,优先获得财政资金支持(资源枯竭型城市财政转移支付)的资源型城市创新效果未必优于其他城市。自 2007年起,中央财政设立资源枯竭型城市一般转移支付,当年的资金规模为8.32亿元,2008年为34.8亿元,2009年为50亿元,此后逐年增长,2013年达168亿。但从城市创新的总体评价排名来看,这些受到更多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支持的资源枯竭型城市的创新成就并未显著优于其他资源型城市。针对本研究选取的样本城市,最早享受资源枯竭型城市财政转移支付的9个城市中,除焦作以外,其他城市排名多在50名以后,而且有3个城市的排名在100名开外,具体得分及排名情况见表3-9。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是这些城市的历史遗留问题较多,转型包袱沉重,从而导致中央财政资金对资源枯竭型城市创新能力的整体助推作用有限。

表3-9 享受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支持的资源枯竭型城市的创新指数得分及排名情况

第四,不同成长阶段的城市创新指数存在较大的差别。针对不同发展类型的资源型城市,再生型城市的创新指数平均得分最高,而衰退型城市的创新指数得分最低。按城市发展类型分类的创新指数及一级指标的得分及排名情况见表3-10。由该表可知:再生型、成熟型、成长型和衰退型城市创新指数得分的均值分别为0.525、0.417、0.392、0.366。从一级指标来看,再生型4个一级指标的平均得分均高于其余3种类型的城市,由于再生型城市作为资源型城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先行区,其经济社会发展已经步入良性轨道,并已基本摆脱了资源依赖路径,它们已基本形成新的发展路径,对资源的较低依赖使这些城市在创新发展方面取得的成效也较为凸显。而对于衰退型城市,其排名情况与再生型城市则正好相反,无论是综合创新指数还是4个一级指标,其平均得分均低于其余3种城市类型。对于这些城市而言,由于资源开发进入了后期、晚期或末期阶段,即资源开采已经进入枯竭阶段,因此从目前来看这些城市面临着较大的转型压力。与此同时,虽然中央财政资金对这些城市的支持力度较大,但它们在创新方面取得的成效也是最差的。

表3-10 按城市发展类型分类的创新指数及一级指标的得分及排名情况

2.创新指数及一级指标得分分析

(1)创新环境指数

从得分结果来看,创新环境指数排名第一的是包头市,其得分为0.636,最后一位是七台河市,得分为0.091,分数差距相对较大。在被评价的城市中,创新环境指数得分在平均值0.335及以上的城市有49个,占样本城市的比重为42.241%,说明超过半数的被评价城市其创新环境劣于平均水平。创新环境指数排名位于前15、后15位的城市分别见表3-11和表3-12。

表3-11 创新环境指数排名前15位城市的得分情况

表3-12 创新环境指数排名后15位城市的得分情况

创新环境指数的主要特点表现在:

第一,创新环境指数排名较高和较低的城市在地理上存在着较为明显的集聚现象。创新环境指数得分前15名城市主要集中在东、中部地区,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城市个数分别为6个、6个、2个和1个,东中部地区城市所占比重达到80%。而创新环境指数得分后15位的城市中,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分别包含了0个、3个、4个、8个城市,除晋城、吕梁和亳州以外,其余均为西部和东北地区城市,西部和东北地区城市所占比重为80%。并且,城市在地理分布上呈现出集聚现象,东北地区除白山、葫芦岛市以外,其余全部集中于黑龙江省,中部地区则主要集中于山西和安徽两省。由于资源型城市在黑龙江等地区所占的比重相对较大,以资源为主的资源型行业在当地经济中所占的比重相对较高,这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创新环境建设的负担和压力,导致创新环境评分效果欠佳,因此黑龙江省被评价的城市创新环境得分多在平均值以下。

第二,创新环境较好的城市往往具备较好的经济发展条件。这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资源型城市的既有经济基础对于其创新环境的优化有着重要的积极影响。2014年排名前15位城市的GDP、人均GDP、GDP增长率均值分别为2807.177亿元、69844.933元和8.825%;而排名后15位城市的GDP、人均GDP、GDP增长率均值分别为540.600亿元、30893.667元和2.253%。因此,可以看出排名前15位城市的GDP、人均GDP均值分别是排名后15位的5.193倍、2.261倍,而且GDP增长率也是后15位城市的3.917倍。

(2)创新投入指数

2014年,116个资源型城市创新投入指数的总体得分普遍偏低,平均得分为0.410,反映出当前资源型城市对创新方面的投入重视程度不够。并且,不同城市间的创新投入差距较大,例如,排名第1位和最后1位的城市分别是东营、伊春,两者创新投入指标的得分分别为0.916和 0.052,分值差距为0.864,另有近47.414%的城市创新投入得分在平均值以上。从省份和区域分布来看,创新投入指数得分较高和较低的城市也呈现出一定的区域集聚现象。创新投入指数排名位于前15位、后15位城市分别见表3-13和表3-14。

表3-13 创新投入指数排名位于前15位城市的得分情况

表3-14 创新投入指数排名位于后15位城市的得分情况

具体来看,创新投入指数的主要特点表现在:

第一,创新投入排名靠前和靠后的城市均呈现出一定的区域集聚现象。从省份分布来看,指数得分前15位城市在山西省较为集中,共有4座城市位于该省;从区域分布来看,上述15个城市中,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城市个数分别为3个、7个、4个、1个,即在创新投入方面,中部城市反而占据绝对优势。排名后15位城市从省份上来看非常集中,样本城市共涉及24个省,但创新投入指数排名后15名的城市中,仅集中于其中的6个省,分别为黑龙江、四川、湖南、安徽、云南和辽宁,包含的城市个数分别为5个、4个、2个、2个、1个和1个,并且,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城市个数分别为0个、4个、5个、6个。上述15个城市中没有一个是东部地区城市,排名靠后的主要是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城市,所占比重为73.333%,而东北地区则主要分布于黑龙江省。

第二,外在力量(财政支持)并没有明显推动资源型城市的创新投入水平。享受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较多的黑龙江、辽宁、吉林三省的资源型城市在创新投入方面的排名远低于其他省份,说明了中央财政的支持没有明显改进受援助城市的创新投入。同时,这些城市的创新环境和总体创新排名又普遍偏低,反映出中央财政安排的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在城市用于推动创新发展的资金中所占比重较低或创新投入所产生的总体效果不够突出,从而对城市总体创新的推动作用不显著。

(3)创新产出指数

在116个被评价的资源型城市中,创新产出指数排名第1的是徐州市,得分为 0.777,排名最后1名的是铜川市,得分为0.061,不同城市间创新产出差异较大,得分最高的徐州与得分最低的铜川,两者之间的差距达到0.716。在116个被评价城市中,有43个城市的创新产出指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338),占评价城市总数的比重仅为37.069%。创新产出指数排名位于前15位、后15位城市分别见表3-15和表3-16。

表3-15 创新产出指数排名位于前15位城市的得分情况

表3-16 创新产出指数排名位于后15位城市的得分情况

创新产出指数的主要特点表现在:

第一,创新投入强度越大的城市未能支撑较高的创新产出水平。从对创新投入与创新产出指数的交叉分析来看,创新投入、创新产出指数均位于前15名内的城市仅有3个,分别为淄博、唐山和洛阳市。这说明在现阶段,影响资源型城市创新产出的因素较多,创新投入较高的城市未必对应较高的创新产出,在今后应注意提升创新人才和创新资金的利用效率。

第二,创新产出与创新环境之间存在较为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虽然较高的创新投入并未支撑较高的创新产出水平,但创新环境的改善却有利于提升资源型城市的创新产出水平。从对两者间的相关系数分析可以得出,上述两者间的相关系数为0.600,并且在1%的水平下通过显著性检验。从对创新环境与创新产出指数的交叉分析来看,创新环境、创新产出指数均位于前15名内的城市就有7个。

第三,创新产出指数存在着明显的区域集聚现象。创新产出前15名城市在东部呈现出明显的集聚现象。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城市数目分别为9个、3个、1个、2个,东部城市所占比重为60%。创新产出指数排名后15位的城市在区域上也存在着一定的集聚现象,其中,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城市数目分别为0个、2个、11个、2个,即绝大部分城市集中在西部地区,所占比重为73.333%。从省份的层面来看,陕西和甘肃省表现尤为集中,上述两个省份均有3个城市排在后15位。

(4)创新绩效指数

从得分结果来看,创新绩效指数排名第1的是大庆市,其得分为0.911,与理论最高值1较为接近,说明大庆市在创新绩效方面的表现较为突出;最后一位是忻州市,得分为0.224。在被评价的城市中,创新绩效指数得分在平均值0.588及以上的城市共有62个,说明半数以上的被评价城市取得的创新绩效高于平均水平。创新绩效指数排名位于前15位、后15位城市分别见表3-17和表3-18。

表3-17 创新绩效指数排名前15位城市的得分情况

表3-18 创新绩效指数排名后15位城市的得分情况

从创新绩效指数的得分结果来看,主要有以下特点:

第一,创新绩效较好的城市往往具备较好的经济发展条件。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资源型城市的经济基础对于其创新绩效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2014年创新绩效指数排名前15位城市的GDP、人均GDP、GDP增长率均值分别为2288.885亿元、77933.800元和7.768%;而排名后15位城市的GDP、人均GDP、GDP增长率均值分别为674.430亿元、33508.467元和3.141%。因此,可以看出排名前15位城市的GDP、人均GDP、GDP增长率均值分别是排名后15位的3.394倍、2.326倍和2.473倍。

第二,创新绩效与创新环境之间存在较为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这说明创新环境的改善有利于提升创新绩效。从对两者间的相关系数分析可以得出,上述两者间的相关系数为0.527,并且在1%的水平下通过显著性检验。

第三,创新绩效排名前15位城市的分布较为分散,排名后15位的城市则较为集中。排名前15位的城市无论是省份层面还是区域层面都较为分散。从省份分布来看,指数得分高的15个城市共分布于12个省份,占据样本省份的比例为50%;从区域分布来看,上述15个城市中,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城市个数分别为4个、3个、4个、4个,即从区域层面来看也较为分散。而排名后15位的城市无论是省份还是区域层面来看都呈现出较为明显的集聚现象。从省份层面来看城市分布非常集中,样本城市共涉及24个省,但创新绩效指数排名后15名的城市中,仅分布于其中的5个省,分别为山西、黑龙江、甘肃、四川和安徽,各个省包含的城市个数分别为6个、4个、3个、1个和1个;并且,上述15个城市从区域层面来看也非常集中,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城市个数分别为0个、7个、4个和4个,没有一个是东部地区的城市,而中部城市接近占了一半的数量。东北地区所有城市集中在黑龙江省;除淮南外,中部地区城市则全部集中在陕西省;除攀枝花以外,西部城市则全部集中于甘肃省。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1.研究结论

在借鉴国内外有关国家层面和城市层面的创新指数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构建了本书的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在指标体系中注重引入资源型城市的特征指标,以便更准确地反映资源型城市的创新能力。在此基础上运用该指标体系对中国116个资源型地级城市的创新能力进行了评价,客观呈现了2014年中国资源型城市的创新环境、创新投入、创新产出、创新绩效以及综合创新指数的得分情况。得到的主要结论包括:

第一,资源型城市总体创新效果不突出。从得分来看,评价城市的综合创新指数均值仅为0.417,低于0.500,这表明中国资源型城市在创新方面取得的效果不理想。

第二,一级指标平均得分的差异较大。其中,创新环境指数、创新投入指数、创新产出指数、创新绩效指数的均值分别为0.344、0.420、0.343和0.595。由此可知,资源型城市在创新绩效方面取得的效果最为明显,该指标对提升整体创新指数的得分贡献最大,相对而言,评价城市在创新环境方面和创新产出两方面得分均较低,在今后应大力加强城市创新环境建设,同时应注重提升创新人才投入和资金投入的效益,努力提高资源型城市的创新成果产出水平。

第三,排名靠前、靠后的城市具有明显区域集聚现象。创新指数排名前15位的城市中,东部城市较多。而排名后15位的城市中,绝大部分位于西部和东北地区。

第四,较好的经济发展条件对创新效果的提升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资源型城市既有的经济基础以及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对于其创新存在着重要的积极影响。从排名结果来看,创新指数排名位于前15位城市的GDP、人均GDP、GDP增长率指标的均值均比后15位的城市高出许多。

第五,不同成长阶段的城市创新指数存在较大的差别。无论是综合创新指数还是4个一级指标,再生型城市的平均得分均高于其余3种类型的城市。而对于衰退型城市其排名情况与再生型城市则正好相反,其平均得分均低于其余3种城市类型。

2.政策建议

创新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推动一个国家和民族发展的重要力量。在中国,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较多资源型城市的资源开采业相继进入了成熟期和衰退期,一些城市甚至出现了“矿竭城衰”、“矿竭城亡”的困境,这对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了严重的消极影响。因此,对于这些城市而言,依靠创新来带动地区经济发展,即通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来大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显得尤为重要。通过提升产业技术创新水平,运用先进技术、高新技术等对传统产业和资源型行业进行改造升级,这既可以改变资源过度消耗、污染环境的发展模式,又可以促进资源型城市产业竞争力的提升。具体措施包括:

第一,培育壮大创新主体。加强有利于创新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的实施,引导各种创新资源向科研机构、企业等创新主体聚集,强化企业创新主导作用和主体地位,加快多层次、多元化创新主体的培育壮大。

第二,建设特色人才汇聚地。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各资源型城市应加快推进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如通过强化本地人才培养、加强高端人才引进、加快新型智库建设等方式来不断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从而增强对人才的吸引力。

第三,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强化政策集成,加强机制体制创新,增强金融支撑能力,并提高其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为资源型城市发展注入新活力。

第四,搭建创新创业平台和载体。聚焦重点行业的创新需求,围绕政策激励、要素保障等关键环节,加快推进中国资源型城市各类科技型园区的建设,通过引进、重组、共建等方式,搭建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大力培育发展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夯实发展硬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