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代诗学研究(修订本)
- 张健
- 1537字
- 2025-03-28 18:00:15
二
明代诗学:两极对立
明代诗学尽管流派众多,但就整体诗学倾向言,大体可分为两大对立的思潮:一是以前后七子为代表的格调派,二是以公安、竟陵派为代表的性灵派。以传统的诗学观念言,前者求雅、求正,但陷入伪;后者求真、求变,但陷入俗。
明初以来,在精英文化领域有一股复古思潮。这股文化复古思潮伴随着民族思想与情绪。作为异族统治的朝代,元代文化受到少数民族文化的渗透,明朝建立后,士人反省当时文化,以为有胡化之特征,必须转向,因而在文化领域里出现强烈的回归文化传统的倾向。诗文领域的审美复古思潮正是整体文化复古思潮的一部分。就诗文而言,由于当时生活习俗变化巨大,语言也有很大变化,传统诗文形式面对着当代生活、当代情感、当代语言、当代趣味,总之面临着当代化问题。依时人观念,当代化不仅是俗化,而且是胡化。诗歌属于雅文化,在当时的文化语境中,正确的方向必然是超越俗与胡,必然是回归传统,必然是复古。诗文领域的古今之别不仅关系雅俗之辨,而且涉及华夷之辨,因而关涉整个文化价值系统。
在七子派的诗学中,雅俗被置于优先的位置。雅俗是方向性问题,在诗歌内部体现为古今问题。七子派选择了复古,这种选择不仅是诗学的选择,更是文化的选择。选择复古之后,对于他们而言,在古的范围内也面临进一步的选择问题。因为古有《诗经》《楚辞》之古,有汉魏之古、六朝之古,还有唐宋之古,要复古,就必然要对诗歌传统进行鉴别与判断,于是就有正变问题。七子派崇正而抑变,在创作上要复现古典传统,又带来诗学内部的真伪问题。
诗歌作为雅文化中一种精致的艺术形式,其传统演化到明代,几乎成为一个自足的封闭系统。要回归传统,就要接受这一系统的规范。七子派之复古,试图将当代的生活及情感内容纳入传统的体格中,赋予当代的内容以古典的形式和风格,使当代的事物具有古典化的形态,归今入古,化俗为雅。但这种古化或雅化必然要对当代的生活情感内容进行变形,而抽掉了当代生活情感的当代性的原生形态,就会减损其本然的真实性。诗人在创作过程中必须按照古人的方式去感知、体验与表现,也就是说,诗人作为创作主体必须化为古典性的主体。作为生活中的主体,诗人是当代人;作为创作主体,则应该是古代人。创作主体与生活主体的古今之异,就会造成诗人与真人的分离,导致诗不如其人的问题,而有伪诗之疑。其实李梦阳已经意识到此一问题,承认“予之诗非真也”,而认为民歌的情感是真实的,这是因为民歌所表现的情感是一种当代形态的情感。
公安派选择的是另一条道路。明初士人所面对的华夷之辨的文化处境在公安派的时代已不复存在,古今之辨不再具有民族内涵。公安派受李贽影响,提倡童心性灵,批判假人假言,以真为第一价值。崇尚真可以突破古今之别、雅俗之辨。公安派不是让当代生活与情感服从古典形式,而是将诗歌形式风格当代化,使之适应当代生活情感,使当代生活情感在诗歌当中获得一种当代化的形态,具有当代趣味,从创作主体角度看,其作为审美主体与生活主体是一致的,也是当代化的,诗人即真人。公安派追求的真就是这种具有当代形态的真实性。诗歌形式风格的当代化必然要对传统进行重大的变革,势必会偏离审美传统。因而公安派必然要对这种变革进行辩护,从理论上肯定变,肯定当代性的价值。但从传统诗学的审美价值系统看,当代化即是俗化。公安派诗歌被批评为“俚俗”,正是为此。公安派的变革使得雅俗之辨再次凸显出来。诗歌能否突破雅俗之界,不只是诗学系统内部的问题,更是整个文化价值系统的问题。如果容忍其走向俗化,必然引起整个文化价值系统的倾斜。而文化价值系统关乎整个意识形态,关系到政治系统。李贽、公安派试图重建文化价值系统,对传统进行价值重估,否定了经典的至高无上,肯定了俗文化的价值。这股异端思潮背离了主流意识形态,最终归于失败。